西郊乡华祥路路域环境整冶亮化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YJGC20220802
2、采购项目名称:西郊乡华祥路路域环境整冶亮化绿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6496.16元
最高限价:596496.1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西郊乡华祥路路域环境整冶亮化绿化 项目 |
596496.16 |
596496.16 |
5、采购需求: 道路亮化,绿化。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6、工 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具有本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可以承诺函形式提供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设备清单■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 15 时30分
2、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5楼410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415号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方式:0372-3996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豫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高新区华强新天地6栋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37243719
2022年8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