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劳动派遣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兴市铜都一品二期11栋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XD-2021-014
项目名称:劳动派遣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需求描述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元) |
劳动派遣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 | 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 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最新一期为准;
(4)如属节能品目清单、环保品目清单的产品,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品目清单页的扫描件并用标识标明。
(5)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
(6)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2020年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以来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3、在政府采购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德兴市铜都一品二期11栋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每年签订合同,1年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劳动派遣服务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27039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兴市西德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兴市铜都一品二期11栋201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15270393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527039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