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一汽丰田018D和031D冲压件精定位托盘(器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26.2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2/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31 11:17信息来源: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01-03 11:17:46
标段名称:天津一汽丰田018D和031D冲压件精定位托盘(器具)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2648/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5262644.87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石家庄旺达货架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标人公章的2019年、2020年连续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不合格 |
2 | 业绩要求 | 1.必须具备与国内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在整车生产项目上的有过独立制作冲压件托盘的经验 (必须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型:即装载整车厂冲压车间至焊装车间所使用的冲压件精定位托盘)。 2.符合上述1.的相关合同要求: A.合同甲方必须是国内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B.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至开标当日5年内(以合同签署日为准),至少3份已完结的合同扫描件; C.合同明细中需具体体现与本次项目同类型冲压件专用铁托盘的详细情报(冲压件名称、托盘数量、托盘规格、托盘单价、符合本次招标产品精度要求的精定位托盘的说明、甲方签字盖章的最终验收资料); D.此3份合同需体现投标人在冲压托盘上的生产能力及技术水平,其中至少一份合同的冲压托盘制作总金额在300万以上; E.需提供此3份合同中相对应的冲压托盘制作明细及实物照片扫描件,及合同中的甲方即整车生产企业的联络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 | 不合格 |
3 |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其他未在本表中列明的“★”项条款 | 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要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广州创和物流产业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其他未在本表中列明的“★”项条款 | 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的★条款必须全部满足要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天津市鑫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交货期 | 018D:2022/1/1~2022/10/15,各标段的具体交货期请参见 特别说明: 厂家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全部器具制作完了、具备随时交付的能力 031D: 2022/1/1~2022/7/20,各标段的具体交货期请参见 特别说明:厂家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全部器具制作完了、具备随时交付的能力 | 不合格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安明娟
电话:15122313522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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