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新型农贸市场项目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099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058.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099001
预算金额4058.85万元
中标公司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58.85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新型农贸市场项目 (项目编号:E4511002871002099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2 19: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新型农贸市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11002871002099
招标人
 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型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型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智云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农贸综合楼和2#~5#农贸附属用房组成,分两期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8751.41㎡,总建筑面积13512.12㎡,其中:一期:1#农贸综合楼8980.18㎡;2#农贸综合楼附属用房870.08㎡;3#农贸综合楼附属用房1361.70㎡;二期:4#农贸综合楼附属用房870.08㎡;5#农贸综合楼附属用房1430.08㎡。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2日
开标地点
 交易大厅(二)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预中标人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0588547.1200元
工期
240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鹏达(注册编号:145202020210195身份证号:4501061979****15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艺(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0633)身份证号4524021986****004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0613678.9200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朱佳富(注册编号:桂145202020210127)身份证号:4525021982****583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吴秋娟(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8911)身份证号:4524241988****120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贺州市广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40607468.1200元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美智(注册编号:1452017202100647)身份证号:4524261962****09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雪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8822)身份证号:4524021986****21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4-7893153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