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227号
预算金额174.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13775556177
中标公司江苏宇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74.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的委托,于2020年7月13日就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机关服务中心部分岗位用工服务外包,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227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227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6—代0050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机关服务中心部分岗位用工服务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成交人名称:江苏宇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梦溪嘉苑B幢第一层150室
3、中标(成交)金额:¥:1746700.94元/年(大写:壹佰柒拾肆万陆仟柒佰元玖角肆分/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及机关服务中心部分岗位用工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1、檀山路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450人;正常服务周一到周五,但每天有多人加班工作量,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其中早餐约100人,中餐约350人,晚餐约100人。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不需要供餐不排除有例外情况

2、电力路机关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300人;正常服务周一到周五,但每天有多人加班工作量,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其中早餐约80人,中餐约250人,晚餐约80人。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不需要供餐不排除有例外情况

3、每周提供1-2次桌餐形式的工作接待用餐存在服务人员延时加班

4、服务中心部分岗位用工服务需求:根据甲方工作需要,需提供护士1名(须提供护士证书),绿化养护员1名,共2名。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做好各种菜品的加工制作、确保菜品质量。采购每周之前开具下一周菜单交标人负责制作。供应商合理使用菜品原材料,节约水、电、气等能源。

2.严格遵守餐饮卫生要求,认真检查菜品,防止食物中毒及异物混进食品中,确保餐饮安全。食品生熟分开,放置有序,其他物品放置整齐无尘土、无油污、无水渍。

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0-15分钟确保所有菜品全部摆放到位。用餐期间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可出现就餐人员无餐可用,确保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坚决杜绝冷饭、冷菜现象。

4.项目所有人员需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所辖员工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健康状况符合餐饮行业要求。厨房用品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规程,不得出现变质、变味的饭菜。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卫生、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料变质、丢失、浪费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同时考核当月服务外包费用的5%。采购人对工作餐及食品物料进行常规性考核,对供应商出现人为原因造成浪费物料或人为毁损物料的扣减当月服务外包费5%:如发现有人夹带食品原材料或器具离厂的扣减当月服务外包费5%。

5.定期检查食堂相关厨具设备、线路、电源、空调、电视机、桌椅等设施设备,发现设备问题及时报修,确保各类物资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做好有关餐具设备的清洗、消毒、保管等相关工作。

6.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辖工作区域内地面清洁,确保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灰尘,无水渍,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及时消毒,做到卫生、洁净;食堂区域内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7.积极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提前布置,做好餐具、食品、供应等准备工作。用餐后做好餐厅检查、清理、关闭设施设备等工作,并做好碗、筷、等餐具用品清洗、消毒工作。

8.食堂公共区域物品摆放整齐,台面整洁,地面清洁无脏物、无油污、无水渍。

9.定期检查食堂区域内水、电、消防等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度合同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7月13日下午10:00(星期一)
评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罗学平(组长)、康国平、周兵 、鲁军 、费银林(自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8720元整(大写:肆万捌仟柒佰贰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地址:镇江市檀山路211号
联系方式:18006105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13775556177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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