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采购预询价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局拟开展《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采购工作,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进行预算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1)资料收集和污染特征分析
a.收集长乐区政府、郑和花园、石燕村3个省控及吴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近5年空气质量现状,重点分析以上站点变化趋势,同时结合长乐区周边区县(福州市区、马尾区)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与长乐区近5年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高值时段是本地生产影响为主,还是受传输影响。
b.收集近5年长乐区气象数据,分析长乐区近5年各月、各季、全年主导风向、污染系数,绘制各月、各季、全年风向、风频玫瑰图。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分析2024年长乐城区大气颗粒物、氮氧化物出现高值时的气象特征,判断颗粒物、氮氧化物高值和气象各参数的关联性。
(2)现场调查
a.开展污染源调查。在长乐区政府(吴航)、郑和花园周边5km的污染源筛查基础上,对3km范围内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企业、非道路移动源、周边在建工地等开展现场调查。
b.结合走航车、无人机辅助等至少两种以上溯源方式,对NO2、PM重点排放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和定点观测,筛查污染热点区域,定位污染源位置,为精准识别污染来源给出数据支撑。
(3)开展解析监测和评估
a.PM2.5组分来源解析。针对吴航国控点颗粒物浓度高的特征,开展颗粒物化学组分监测(包括重金属、水溶性离子、在线碳组分等),分析吴航国控点PM2.5化学组成及其时空变化规律;建立PMF模型进行来源解析,弄清PM2.5污染主要来源和成因。
b.运用AERMOD模型进行污染源定量评估。结合走航和无人机巡航及污染源调查结果,利用AERMOD模型,定量评估重点污染源对长乐区国控、省控点空气质量的影响。
(4)大气传输通道模拟研究
a.利用后向轨迹聚类模型分析2020-2024年不同的气团轨迹对吴航站点的贡献。分析其类似的轨迹来向进行合并,得到外部气团对区域的总体贡献及传输路径。
b.利用CMAQ模型分析典型污染事件中传输路径上污染物的沿程变化,分析污染的传输通量、气象条件的影响等。
(5)对策建议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分析长乐区城区出现NO2、PM2.5高值的原因,追踪可疑污染源,并分析汇总,提出应对NO2、PM2.5污染的针对性措施。
(6)项目成果
编制形成《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报告》,并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要求
1.因监测需要,供应商必须自备本项目所需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监测仪器、设备外场运行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场地租用费,验收专家审查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提供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提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详见附件1)。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直接递交截止2024年9月9日上午12:00,邮递递交截止2024年9月9日(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联系人:施女士,联系方式:0591-28830072。
2.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附件:项目报价单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项目内容
(1)资料收集和污染特征分析
a.收集长乐区政府、郑和花园、石燕村3个省控及吴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近5年空气质量现状,重点分析以上站点变化趋势,同时结合长乐区周边区县(福州市区、马尾区)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与长乐区近5年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高值时段是本地生产影响为主,还是受传输影响。
b.收集近5年长乐区气象数据,分析长乐区近5年各月、各季、全年主导风向、污染系数,绘制各月、各季、全年风向、风频玫瑰图。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分析2024年长乐城区大气颗粒物、氮氧化物出现高值时的气象特征,判断颗粒物、氮氧化物高值和气象各参数的关联性。
(2)现场调查
a.开展污染源调查。在长乐区政府(吴航)、郑和花园周边5km的污染源筛查基础上,对3km范围内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汽修企业、非道路移动源、周边在建工地等开展现场调查。
b.结合走航车、无人机辅助等至少两种以上溯源方式,对NO2、PM重点排放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和定点观测,筛查污染热点区域,定位污染源位置,为精准识别污染来源给出数据支撑。
(3)开展解析监测和评估
a.PM2.5组分来源解析。针对吴航国控点颗粒物浓度高的特征,开展颗粒物化学组分监测(包括重金属、水溶性离子、在线碳组分等),分析吴航国控点PM2.5化学组成及其时空变化规律;建立PMF模型进行来源解析,弄清PM2.5污染主要来源和成因。
b.运用AERMOD模型进行污染源定量评估。结合走航和无人机巡航及污染源调查结果,利用AERMOD模型,定量评估重点污染源对长乐区国控、省控点空气质量的影响。
(4)大气传输通道模拟研究
a.利用后向轨迹聚类模型分析2020-2024年不同的气团轨迹对吴航站点的贡献。分析其类似的轨迹来向进行合并,得到外部气团对区域的总体贡献及传输路径。
b.利用CMAQ模型分析典型污染事件中传输路径上污染物的沿程变化,分析污染的传输通量、气象条件的影响等。
(5)对策建议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分析长乐区城区出现NO2、PM2.5高值的原因,追踪可疑污染源,并分析汇总,提出应对NO2、PM2.5污染的针对性措施。
(6)项目成果
编制形成《长乐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报告》,并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要求
1.因监测需要,供应商必须自备本项目所需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监测仪器、设备外场运行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场地租用费,验收专家审查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提供履行本项目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提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升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详见附件1)。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直接递交截止2024年9月9日上午12:00,邮递递交截止2024年9月9日(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联系人:施女士,联系方式:0591-28830072。
2.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附件:项目报价单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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