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沭阳县2023年中央农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包一)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8087-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吉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成成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沭阳县2023年中央农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包一)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3 20:51:16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沭阳县2023年中央农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3年08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8087-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2023年中央农业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包一)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分包一:15万元、分包二:13万元、分包三:55万元、分包四:45万元、分包五:40万元、分包六:30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15万元、分包二:13万元、分包三:55万元、分包四:45万元、分包五:40万元、分包六:30万元;以上: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采购总价不变,报每亩单价,以最低每亩单价中标)

(六)采购需求:分包一:含噻唑锌或噻霉酮成分单剂

分包二:含噻唑锌或噻霉酮成分单剂

分包三:含稻瘟酰胺或稻瘟灵成分的二元复配制剂

分包四:含稻瘟酰胺或稻瘟灵成分的二元复配制剂

分包五:含稻瘟酰胺或稻瘟灵成分的二元复配制剂

分包六:含稻瘟酰胺或稻瘟灵成分的二元复配制剂

所投标产品必须在2023年江苏省绿色防控联合推介产品名录内;所投产品以农药登记证登记的亩用量上限计算每亩单价;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含有相同农药成分的单剂或二元复配制剂只选择一个最低价的中标。含有相同成份的农药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分包不得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先评标的分包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定标顺序:依次是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分包五、分包六;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

(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询价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登记防治范围需涵盖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确保防治效果确保防治效果。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082409:0020230828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询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6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询价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导致无法报价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2909:3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植物保护站

地址:沭阳县图书馆大楼

联系方式:董吉卫-19905241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常州路27

联系方式:王成成-1808213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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