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岗区民政局关于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工作,根据《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龙岗区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龙岗区民政局就本项目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周期
2023年4月-10月
三、项目内容
改造供应商应根据龙岗区民政局《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辖区在册困境以及低保、低边家庭16岁以下的儿童家庭开展居家环境改造服务,包括拆除服务、建筑硬件改造服务、家具家装改造服务、甲醛清除服务等内容。开展“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数量不少于40户。主要包括:
1.困境儿童家庭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参考《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困境儿童居家改造制定服务内容)等标准规范,结合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困境儿童本人或其家属确认签字,报街道办、区民政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改造;
2.供应商应在改造资质内容范畴内将可开展的困境儿童“暖心房”改造内容、收费标准、商品信息、质量保证等具体内容形成改造目录;
3.供应商应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协议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进度和质量;
5.供应商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以家庭(户)为单位,每户预算金额上限为2万元;共改造不少于40户,按照实际改造户数和金额结算,预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
(二)请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能够证明投标机构符合投标资质的文件;
3.具体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单(按可提供的改造项目清单逐一列明单价)。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4月19日18:00之前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11。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0755-89562247。
(三)龙岗区民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实施方案、报价情况和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附件:《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
为做好2023年度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工作,根据《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龙岗区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龙岗区民政局就本项目公开邀请供应商投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项目名称
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周期
2023年4月-10月
三、项目内容
改造供应商应根据龙岗区民政局《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辖区在册困境以及低保、低边家庭16岁以下的儿童家庭开展居家环境改造服务,包括拆除服务、建筑硬件改造服务、家具家装改造服务、甲醛清除服务等内容。开展“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数量不少于40户。主要包括:
1.困境儿童家庭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供应商应参考《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困境儿童居家改造制定服务内容)等标准规范,结合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制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困境儿童本人或其家属确认签字,报街道办、区民政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改造;
2.供应商应在改造资质内容范畴内将可开展的困境儿童“暖心房”改造内容、收费标准、商品信息、质量保证等具体内容形成改造目录;
3.供应商应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留存完整的改造信息,有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资料;
4.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改造协议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进度和质量;
5.供应商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价要求
(一)该项目以家庭(户)为单位,每户预算金额上限为2万元;共改造不少于40户,按照实际改造户数和金额结算,预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
(二)请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能够证明投标机构符合投标资质的文件;
3.具体实施方案及投标报价单(按可提供的改造项目清单逐一列明单价)。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4月19日18:00之前提交(或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五楼511。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0755-89562247。
(三)龙岗区民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实施方案、报价情况和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情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受委托方。
附件:《龙岗区“暖心房”困境儿童居家环境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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