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大水坑大三村397号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新签】符合《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大水坑大三村397号通信室分,为保证通信设施开通及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新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为【李伟宣】。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大水坑大三村397号等相关位置。
2、谈判过程:新建室分,是“城中村栅格投诉”点。找到规划设计站址所在楼栋负责人,我方提出租金1200元/年,对方还价3000元/年,经过多轮讨价还价对方只同意租金2500元/年;电费对方提供“铁塔公司的结算截图3张(结算单价1.1元/度)”作为定价依据,经过我方多次压降,对方同意0.99元/度与我方签约4年8个月,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现签租金:2500元/年(不含税),电费:0.99元/度,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2500元(大写:壹万贰仟伍佰元整,不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4年10月26日起至2029年6月25日止,共4年8个月(共56个月)。
4、其它:超标管理费无,付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支付计划如下:第一次,2024年10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止(8个月):2500元;第二次至第五次,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9年6月25日止:2500元/年】。租金税费由乙方缴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大水坑大三村397号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新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李伟宣】。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527913939
邮箱:szchenjq2.gd@chinatele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日期: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