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以海发改产业函〔2017〕1140 号/琼发改审批【2021】603 号/琼水规计〔2021〕30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口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拆除原龙塘大坝和左岸电站,在下游 70 米处建设拦河闸。工程建筑物主要包括拦河闸(11 孔泄洪闸及 2 孔控泄闸)、左岸连接段、右岸连接段、引水闸、右岸副坝、鱼道、灵山干渠、防洪堤等。工程规模:正常蓄水位 8.35 米,死水位 3.55 米,设计洪水位 11.70 米,校核洪水位 14.25 米,水库总库容 1.40 亿立方米。工程设计水平年为 2035 年,多年平均供水量 3.35 亿,总灌溉面积 9.6 万亩,保留右岸电站装机容量 5 兆瓦,年均发电量 2862 万千瓦时。
2.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暂定1095日历天,具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通过为止。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 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环境监测;
2.5招标范围: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初步设计报告要求,完成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监测。(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98200.00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4)财务要求:须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限未满要求年限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不提供;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 2022年05月05日08时30分至2022年05月11日17时30分,从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30000.00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 ,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证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景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39 号 |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王工 |
电话:0898-68656432 | 电话:0898-66221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