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864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云鹏010-59369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4
公告正文

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18:39:47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基础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161SCCZC864

  3. 采购人编号:JC-CSJ-ZH2021008

  4. 招标人名称:长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5.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23层

  6.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雪女士,010-63508531

  7.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20万元

  9. 本次招标内容为:基础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一批安全设备采购,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项下设备产品交付至用户指定地点,设备质量保证期为5年。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采购设备

单位

总数量

备注

1

入侵防御系统(IPS)

4

环境A、B各2台

主产品

2

威胁情报分析

2

环境A、B各1台

主产品

3

应用防火墙(WAF)

4

环境A、B各2台

4

漏洞扫描

2

环境A、B各1台

5

堡垒机

4

环境A、B各2台

6

日志管理平台

2

环境A、B各1台

  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中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RC(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的原厂商均必须是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技术一级支撑单位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国家级支撑单位,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存在代理其他厂商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直接授权,加盖原厂商公章)。

  7.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存在代理其他厂商产品的,须提供服务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具有3人(含)以上熟悉本项目产品的专业技术工程师。

  8.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原厂商公章,根据“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中“4、采购产品要求”和“9、支持与服务”中对原厂技术支持服务要求的内容提供并承诺能够满足;同时承诺:原厂承诺可以提供自设备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的维保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5年内的备品备件服务)。

  9.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入侵防御系统

应用防火墙

漏洞扫描系统

堡垒机

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原厂商拥有该产品独立知识产权

产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威胁情报分析系统

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产品原厂商拥有该产品独立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个自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于全国性银行总行、总行数据中心、总行卡中心、总行测试中心或总行开发中心的同类产品采购或实施服务案例,案例合同中的产品应至少包含所投主产品其中之一(入侵防御系统或威胁情报分析)的同系列或同型号产品,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两方、合同标的、盖章页、产品说明等能够体现上述案例要求的信息)。

  2. 投标人须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9. 招标文件购买:

  10. 发售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11.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12.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13.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1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4.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9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四号京铁生达大厦二层第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6.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7.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注: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的全国性银行是指: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下设的征信中心、清算总中心等全国性金融服务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6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等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业务联系人:白云鹏、唐昱、王毕申

电 话:010-59369667或18519199903

电子邮件:baiyunpeng@sinochem.com

传 真:010-59369323

附件:
21C864 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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