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额
8085.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2-361021-04-05-549055
预算金额80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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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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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南城县绕城
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抚州市发改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交通字〔2023〕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97号)、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1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南城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112-361021-04-05-549055)路线起于南城县徐家镇圳上村附近,顺接现有G206国道(桩号K0+000,对应老G206国道K1737+670),起点段渐变拓宽,总体由北至南采用新线绕避县城,途径荷园新村、锅炉下、勤子湾,于K2+800南侧设养护工区后设徐家济广高速跨线桥(中心桩号K4+960)上跨G35济广高速,于横圳新村附近设石溪水库大桥(中心桩号K6+245)跨石溪水库,与G35济广高速并行一段距离后连续设杨家坊一桥(中心桩号K9+140)、杨家坊二桥(中心桩号K9+920)跨现状山谷,于洪门镇大源村附近设大源大桥(中心桩号K11+702)跨越溪流,经泉江,于付前附近设洪门互通(AB型部分苜蓿叶匝道,中心桩号K16+125)与省道S212立体交叉后,设黎滩河大桥(中心桩号K16+811)跨黎滩河,经天井源乡河垅、杨源、里源、何坑、炉田、上北源,于K24+170东侧设养护工区后,经新安桥、铁路前、南源岗,折向西设尧坊济广高速跨线桥(中心桩号K26+826)跨G35济广高速,于新丰街道田螺石附近设章坊大桥(中心桩号K28+365)跨彭武水,经章坊,于陂头附近设盱江大桥(中心桩号K30+015)跨盱江,经竹林,于株良镇城上村附近与老G206国道T形交叉,终于株良镇城上村附近与老G206国道T形交叉处(测设桩号K31+500,对应老G206国道K1766+190),路线全长31.50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2329.08米/7座,中桥264米/4座,涵洞143道,平面交叉13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养护工区2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徐家比较段(K0+000~K8+300)、杨家坊比较段(K8+400~K12+800)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44个,最大纵坡4.5%/1处,最短坡长350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5000米,凹型5000米,全线竖曲线占路线总长35.99%。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高填、深挖路段及平纵组合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进一步与有关天然气管道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调查核实公路与天然气管网交叉、干扰情况,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及路由迁改工作,确保公路运营安全;进一步与G35济广高速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复核、优化与G35济广高速公路并行、上跨路段线位,预留G35济广高速公路改扩建条件,落实并行、上跨路段施工及运营安全。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24.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边坡失稳等不良地质及软土、填土、风化岩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深挖路段高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基本同意沿线的石溪水库大桥、杨家坊一桥、杨家坊二桥、大源大桥、黎滩河大桥、章坊大桥、盱江大桥等7座大桥根据各桥址地质、地形条件采用设计推荐的左幅7×30米/右幅8×30米、8×30米、9×30米、4×30米、14×30米、10×30米、22×30米预应力砼连续T梁、柱式墩、桩基接盖梁/肋板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基本同意徐家济广高速跨线桥、尧坊济广高速跨线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35+60+35)米变截面连续梁+9×30米预应力砼连续T梁、4×30米预应力砼连续T梁+(46+80+46)米变截面连续梁、柱式台/肋板台、薄壁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3.原则同意陂头中桥、古竹一桥、古竹二桥、古竹三桥等4座中桥根据各桥址地质、地形条件均采用设计推荐的3×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肋板台、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4.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行洪、通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进一步与济广高速、石溪水库、航务、水利等有关管理部门沟通衔接,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及桥梁施工安全措施,完善保通措施,确保高速公路、航道运营安全。
5.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形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1.原则同意洪门互通采用设计推荐的AB型部分苜蓿叶互通立交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洪门互通布置,核查互通转向交通量,合理选用匝道规模和技术指标。
2.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优化、完善起、终点与老G206国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原则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养护工区总图布置及单体建筑和相关服务设施设计,合理确定基础型式。
七、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169793.18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八、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8月1日
年月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34935.04 | |
一 | 临时工程 | 1186.37 | |
1 | 临时道路 | 184.82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638.13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60.29 | |
4 | 拌和站安拆 | 303.13 | |
二 | 路基工程 | 39562.33 | |
1 | 场地清理 | 1372.53 | |
2 | 路基挖方 | 8342.71 | |
3 | 路基填方 | 3898.88 |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3973.39 | |
5 | 排水工程 | 4448.88 | |
6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17119.62 | |
7 | 路基其他工程 | 406.32 | |
三 | 路面工程 | 25228.56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24977.78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250.78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37814.69 | |
1 | 涵洞工程 | 10768.60 | 6911.12m/143道 |
2 | 中桥工程 | 2811.42 | 中桥264m/4座 |
3 | 大桥工程 | 24234.67 | 2329.08m/7座 |
五 | 交叉工程 | 13823.60 | |
1 | 平面交叉 | 236.11 | 13处 |
2 | 分离式立体交叉 | 8024.69 | 2处 |
3 | 互通式立体交叉 | 5562.80 | 1处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9404.47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8449.97 | |
2 | 监控系统 | 40.00 | |
3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914.50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771.46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771.46 | |
八 | 其他工程 | 3167.09 | |
1 | 改路工程 | 831.96 | |
2 | 改河、改沟、改渠 | 875.46 | |
3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259.67 | |
4 | 上跨济广高速专项费用 | 1200.00 | |
九 | 专项费用 | 3976.47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1982.36 | |
2 | 安全生产费 | 1994.11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18193.64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7857.55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7647.60 | |
2 | 临时征用土地 | 209.95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6774.81 | |
1 | 拆迁建筑物 | 355.11 | |
2 | 拆迁电力电讯线 | 6419.70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3561.28 | |
1 | 征地规费 | 3402.77 | |
2 | 青苗补偿费 | 158.51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8579.11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4509.75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1934.43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263.18 | |
3 | 工程监理费 | 2172.24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78.80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61.10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2760.07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489.59 | |
1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58.06 | |
2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197.18 | |
3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20.00 | |
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 20.00 | |
5 | 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 | 20.00 | |
6 | 节能评估费 | 17.35 | |
7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67.41 | |
8 | 交通安全评价费 | 47.25 | |
9 | 规划选址报告编制费 | 42.34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47.77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32.19 | |
1 |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 32.19 | |
六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200.00 | |
1 | 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费 | 200.00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539.74 | |
Ⅳ | 预备费 | 8085.39 | (Ⅰ+Ⅱ+Ⅲ)×5% |
Ⅴ | 总概算 | 169793.18 |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南城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 |
年月日
抄送:。 |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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