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孜州弘合民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雅江分公司2022年爆破器材运输车采购
金额
29.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7380263682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甘孜州弘合民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雅江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甘孜州弘合民爆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雅江分公司2022年爆破器材运输车采购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预算采购限价29.98万元,预算总金额均包括项目实施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含成交价、人工费、资料审核费、交通、税费(以税务核定的增值税发票为准)、交易佣金等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额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采购明细:爆破器材运输车壹辆。
(二)基本参数配置
货厢尺寸:6100×2430×1950(≥80mm)
额定载质量(KG):9995
底盘品牌:东风牌
底盘型号:DFH1180EX9
燃料种类:柴油
车辆排放标准要求:国六
发动机马力:≥210
其他:车头白色,箱体灰色。加装烟雾防火防盗报警器,电源总开关。
安装防静电拖地带,排气管前置,箱体两侧及后门贴反光带,贴反光标识,加爆字,后门安装安全告示牌。
底盘为国六标准,符合国家爆炸品运输车辆相关要求。
原装空调,原装助力,限速装置,空气悬架,前盘后鼓,转向轮安装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及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底盘,ABS。
合格证备注该车已加装:电源总开关,盘式制动,ABS,限速装置。
后门加装监视器每车一套。
(三)采购要求:
1.必须是全新车(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配件等)并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应有相关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证件资料必须齐全,无任何缺陷隐患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所有设备需满足品牌和参数要求并提供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西南联交所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在采购公告期内,由西南联交所负责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及审核报名材料。挂牌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采购信息发布期限,直至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但采购信息发布期限最多延长2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四)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西南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报名当天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网站(http://www.swuee.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六、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次日起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送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送货至交货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即视为供应商在按时完成送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验收标准:
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方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更换、补齐、维修货物的时间计入交货期限,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的违约责任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采购方有权检测设备质量,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如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并作退货处理。
4、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5、产品使用15个工作日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更换时间计入货物交付时间内。如更换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款已支付将退还甲方。
6、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义务仅限于货物外观、数量、表面质量,供应商不得以通过采购人外观、数量、表面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实质质量要求而不予承担质保、更换等责任的抗辩理由。
(四)价款结算
按采购方通知要求送货,货物全部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验票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95%。余下货款5%作为质保金,若货物在质保期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和瑕疵的且供应商没有任何违约责任的前提下,采购方在质保期届满后 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无息支付。
七、售后服务事宜
(一)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售后服务承诺,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质保期内,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及时更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部件。质保期届满后,货物损坏部份,供应商只按厂价收实际的材料费。
(二)供应商必须现场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具有正确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本产品的能力。
(三)质保期:质保期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响应到场,若因距离远,无法及时到达,需说明原因并积极联系就近维修店进行施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保证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产品不能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如产品不能达到公告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退货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八、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意向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西南联交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意向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的资格。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中选供应商凭采购方出具的《采购验收合格单》到西南联交所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西南联交所自收到采购方出具的《采购验收合格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全额、无息、原渠道的方式退还中选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
(三)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九、其他
中选供应商确定后,无须向西南联交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十、报名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36-2870195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86123300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38026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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