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秀山县洪安镇贵亚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龙船广场)一期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1345223266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老师150868663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秀山县洪安镇贵亚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龙船广场)一期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秀山县洪安镇贵亚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合川区·秀山县对口协同发展2023年度援建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22.21平方米。设计内容为:新建龙船广场1个、临河码头2个;新建滨河步道约850米、步道绿化、休闲亭1个、污水池50m³ 1个、污水管网2公里。
2.2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贵亚村贵恩组。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 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3年 7 月25 日14 时30 分至2023年 7 月25 日15 时00 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洪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县洪安镇边城居委会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1345223266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尊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大杨石组团H分区H21/03地块4号楼10-25号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1508686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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