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85号厂房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金额
233.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2df107024
预算金额233.9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梦卓0710-334157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85号厂房三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HB2022DF107024

招租

233.977284万元 /

报名保证金

30

挂牌起始日

20220914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20927

出租

襄阳高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梦卓

联系电话

0710-3341571

标的简况

  1. 本次三次挂牌招租对象为位于襄阳高新区邓城大道85号的厂房,详情见《租赁清单》。

2、本次招租标的厂房无抵押、无担保等情形。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210

评估报告文号

鄂诚致行房估字【2022】第0267

评估年租金(元)

2882200/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此次三次挂牌招租经襄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出具《襄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处理笺》。三次招租底价为:233.977284万元/年,招租期限3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交。

2、此次租赁标的房产登记权利人为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依据管委会对高新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关于对已收储未供出土地进行移交托管的报告》的批示意见,现已将原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邓城大道85号的厂区资产移交至襄阳高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招租的标的厂房实际持有人为襄阳高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本次公开出租的标的厂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标的,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诚致行房估字[2022]0267号)。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半年的租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在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应支付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5、出租方提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厂房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求责任和损失;②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房屋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求责任和损失;③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厂房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④标的厂房因高新区政府规划问题已收储,不适合生产经营,意向承租方仅能用作仓储用途;

6、出租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可以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垃圾处理费等费用;

8、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9、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10、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诚致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诚致行房估字【2022】第026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1、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12、意向承租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租该标的后,不涉及违法违规活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信用报告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网站查询截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批准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备案机构

襄阳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额

3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交易保证金

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账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保证金

处置方式

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交的交易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方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交的交易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的。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邓城大道85号厂房租赁清单(三次)



幢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筑面积 (㎡)房地产评估月租金单价 (元/㎡﹡月)房地产评估月租金(元/月)房地产评估年租金(万元/年)三次挂牌年租金(万元)备注
1主幢-2楼4284.7472999335.99292167.18厂房
2主幢-3楼1272.847891010.6986781.5269
3主幢-4楼10015.8977011184.13682968.181
4主幢-5楼2922.4972045724.55199297.146
52幢钢结构3042.3572129625.56207496.336仓库
63幢钢结构3420.1272394128.73233230.427车间
74幢钢混7978.1186382576.59621758.386仓库
85幢砖木150.38710531.2610228.6926车间
913幢混合75.2986020.725844.9672厕所
合计

33162.21
240188288.22233.97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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