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速公路土地权证证载人变更登记代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024-678561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4-837386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土地权证证载人变更登记代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土地权证证载人变更登记代理服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拟开展京哈高速沈平段、丹阜高速本溪段、新丹线高速公路、阜锦高速锦州段、丹锡高速朝阳段、丹锡高速锦州段、京哈高速盘锦段等7条高速公路的土地权证证载人变更登记。
2.2 招标范围
委托办理高速公路京哈沈平段、丹阜本溪段、新丹线、阜锦锦州段、丹锡朝阳段、丹锡锦州段、京哈盘锦段项目土地权证证载人变更登记代理服务工作。本项目土地权证变更登记包含线路主线、互通立交、服务区(划拨地)、收费站等实际用地。由于本项目所涉高速公路土地权证发证时间较早,已有档案文件资料已无法满足现行变更登记要求,因此本次登记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在正常代理服务的基础上,还需根据相关各县(区)自然资源及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补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供地手续、土地勘测定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籍测绘等土地权证变更登记前置要件,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京哈高速沈平段、丹阜高速本溪段、新丹线高速公路,合同估价183万;第二标段包括阜锦高速锦州段、丹锡高速朝阳段、丹锡高速锦州段、京哈高速盘锦段,合同估价169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2.5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高速公路土地权证变更登记所涉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等级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投标人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土地不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工作。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0823日00时00分至202408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1209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67856158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3738600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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