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o240309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晶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彬0472-26696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项目条件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委托,对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培训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制作并上传“竞价采购-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材料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KO24030983
采购人: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培训
发包方: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二、培训团队要求:
1、具备国家级评审员或省级评审员资质的辅导专家,同时该人员具备实验室认可培训教师资质(附证明材料)
2、具有成功辅导实验室成功取得CNAS资质的成功案例至少三家以上(附相关项目合同资料及证明材料)。
3、辅导老师具备化学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附证书),熟悉稀土产品检测
4、辅导老师应具备化学检测工作经验20年以上,不能兼职完成本项工作
5、辅导老师进行现场指导,累计到现场指导时长3个月以上
三、提供服务项目明细:
1. 评审取证条件,确定技术能力拥有技术服务团队(包含至少 1 名国家级评审员,团队专家熟悉体系运行,能提供稀土检测的技术能力指导)。专家团队应全面评估实验室的质量体系、人员、环境、设备设施,对实验室的运作提出建议,根据实验室的情况,确定可以申请实验室认可的人员、设备和参数。
2. 编制体系文件,指导体系运行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编写适用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表格,审核实验室的作业指导书、技术记录表格。重点审核实验室的内审、管评记录,提出改进的建议。
3. 实施人员培训,模拟现场评审组织人员进行体系文件的宣贯、培训对应的法律法规。在现场评审前完成一次模拟评审。
4.指导网上提交,协助文件审核
5.辅导现场评审,协助沟通获证。
四、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30 %;待现场评审前完成一次模拟评审,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 %:剩余40%在甲方成功申请(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后支付。
2.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培训,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培训 一年 按财务计划付款 160,000.00 2,000.00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30 %;待现场评审前完成一次模拟评审,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30 %:剩余40%在甲方成功申请(CNAS)实验室能力认可后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成交资格。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将营业执照、承诺书、资质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报价页面的“投标文件上传”处上传)。
标段:1 名称: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实验室认证培训 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级评审员或省级评审员资质的辅导专家,同时该人员具备实验室认可培训教师资质(附证明材料)2、辅导老师具备化学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附证书),熟悉稀土产品检测 业绩要求: 具有成功辅导实验室成功取得CNAS资质的成功案例至少两家以上(附相关项目合同资料及证明材料)。4.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4.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网上竞价(一轮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组织安排
4.2.1供应商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ep.btsteel.com)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系统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至报价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并报价成功,则重新组织采购;如报名并报价成功的供应商大于等于1家即可开标。
4.2.2网上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4/02 09:00:00(北京时间)。
4.2.3网上报价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4/04/02 09:00:00(北京时间)。
4.2.4竞价有效期:90天。
4.2.5供应商须在网上报价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4.3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报价完成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等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4报价资料格式要求
4.4.1为方便报价资料上传,建议电子版报价资料大小不超过30M;
4.4.2报价资料需为PDF格式或者WORD文档格式,且报价资料需为一个整体文件,不得分页上传。
4.4.3报价资料电子版须命名为xxx单位-xx项目报价资料。
4.5违规情况说明
网上竞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则按照《包钢招标中心(必得招标公司)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执行。
5.竞价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5.5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当日办理退还手续,被列为成交人的供应商,须将合同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办理退还手续。已办理退还手续的,如未在10个工作日退还到账,可联系财务0472-2669667/2669643进行查询。
6.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服务费收取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纳金额详见电子平台缴费作业中的服务费缴纳。
2.缴纳方式: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可直接下载成交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中联乌拉山水泥以东,纬三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腾亿以北。
联 系 人:周晶
联系电话:15049216513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王建彬(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37
业务部长:李志罡0472-2669645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10.其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要求 10.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须填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清单,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填报单价为0的视为供应商免费供货。
10.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ep.btsteel.com)报名、缴费、报价等操作未能成功,造成竞价资料无法上传、上传不成功和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10.3报价揭示后撤销竞价的供应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供应商如有《包钢招标中心(必得招标公司)供 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招标字〔2023〕20号)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照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0.5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如有)。
10.6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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