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992021ccs00107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0351-5235967
招标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建军0351-5604330
中标公司太原市广告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太原市城乡规划测量中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1992021CCS00107
二、项目名称: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第一包 | 185000 | 太原市广告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72号 | 911401071100853169 |
2 | 第二包 | 580000 | 太原市城乡规划测量中心 | 太原市新建路204号 | 121401001101996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一包 | 规划管理公示 | 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施工现场公示对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调整方案、补充方案、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修编方案)、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研究、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调整、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调整、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的发布工作。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全年服务 | 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要求,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2 | 第二包 | 验位测量 | 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经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管理过程中的灰线验位测量、基础底板验位测量、±0.00验线测量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全年服务 | 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要求,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屈建龙,刘冬虎(组长),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外环大街玉门花园A区裙房
联系方式:李女士0351-5235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联系方式:王建军0351-5604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宣忠、裴晶晶、张慧娟
电话:15735103244、18803531730
附件信息: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稿.doc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磋商文件-最终稿.doc
428.3K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1992021CCS00107
采购单位: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0199-2021-6-002019
2.项目编号:1401992021CCS00107
3.项目名称: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0000.00元
6.最高限价:第1包 200000.00元;第2包 600000.00元
7.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2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全年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要求 |
1 | 规划管理公示: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施工现场公示对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调整方案、补充方案、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修编方案)、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研究、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调整、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调整、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的发布工作。 | 2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2 | 验位测量: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经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管理过程中的灰线验位测量、基础底板验位测量、±0.00验线测量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 6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无;第2包:供应商须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9月1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响应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外环大街玉门花园A区裙房
联系方式:李女士 0351-5235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联系方式:王建军 0351-5604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宣忠、裴晶晶、张慧娟
电 话:15735103244、1880353173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1401992021CCS00107 |
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要求,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5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 | 全年服务 |
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
7 | 采购内容 | 第1包:规划管理公示 规划管理公示: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施工现场公示对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调整方案、补充方案、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修编方案)、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研究、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调整、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调整、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的发布工作。 第2包:验位测量 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经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管理过程中的灰线验位测量、基础底板验位测量、±0.00验线测量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
8 | 供应商应提交的 商务部分文件 |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磋商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磋商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格式见第六部分);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4、★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5、★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7、★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税收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9、★供应商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注:本条第1包无需提供,仅第2包需提供) 1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12、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13、★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 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15、供应商企业简况;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 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
9 | 供应商应提交的 技术部分文件 |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2、★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第六部分); 4、★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补正。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11 | 联合体 | 不接受 |
1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银行转账或电汇; 第1包 人民币肆仟元整 第2包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账户名称: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 帐号:3519 0333 4210 201 行号:308161039091 注意事项: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须确保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账;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6.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13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 |
14 | 纸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
15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62号长风世纪广场A座10层1002室 |
16 | 磋商方式 | 一轮磋商、二轮报价(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三轮报价)进行 |
17 | 磋商过程中可能 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
18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第1包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第2包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供应商首轮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
19 |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 | 其他事项 | 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
2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2.定义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 2.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 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发布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
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7“天”指日历天。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6.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谈判截止和开始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6.10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
7.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纸质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要求提供电子版U盘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磋商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8.4 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5 报价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列出分项明细。如未提供明细,采购人将认为包含了所有费用。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列采购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费,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验收、相关服务等的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失误,所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并自行考虑优惠幅度值进行报价并承担后果。
(5)供应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等予以编报,若出现误差,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其磋商无效(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磋商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磋商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6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1.7因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所有正、副本、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 报价截止时间
13.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即为开启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三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3.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或者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五)磋商程序
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一轮谈判、 两轮报价的方式(也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第二轮磋商、第三轮报价)进行。
15. 第一轮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仪式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15.3第一轮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
15.4第一轮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各自的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 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磋商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组长从评审专家中推荐产生。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 磋商
17.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7.2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7.3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技术方案、服务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相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5)磋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
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号条款)。
(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响应文件的细微偏离(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的情况,并且不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7.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7.5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17.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7.7磋商小组各成员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以磋商小组名义共同提交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表。
17.8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成员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8. 最后报价
1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2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作为综合评审中报价得分的评分因素。
19. 报价的澄清
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0. 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
22.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3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3. 磋商过程保密
23.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5. 成交通知
25.1 评审结果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结果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
25.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26.1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6.2支付方式: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7. 签订合同
27.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7.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七)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0.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0.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0.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0.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0.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性因素
3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3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磋商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2.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32.3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32.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供应商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2.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及评审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
第1包:规划管理公示
第2包:验位测量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1401992021CCS00107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
一、商务部分(3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分值 |
1、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同类型项目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得1分,最高得27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27分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1)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2)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6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3)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4)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5)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二、技术和服务部分(60分) | 分值 |
工作方案(15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实施,提出工作总体安排。结合现状,方案可实施性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细则合理可行,措施是否完整、有力,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11-15分),中(6-10分),一般(0-5分) | 15分 |
服务人员配备(1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人员配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11-15分),中(6-10分),一般(0-5分) | 15分 |
保障措施(10分) 针对项目情况,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审查工作标准与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 善,各阶段控制计划周密详细,重点突出,措施合理。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7-10分),中(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4、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10分) 针对该项目所能投入的喷绘机、出图机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7-10分),中(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5、服务承诺(10分) 针对本项目相关要求所做的服务承诺明确、针对性强,由磋商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综合评分。好(7-10分),中(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注:技术和服务部分为各位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三、价格部分(10分) | 分值 |
价格部分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10分 |
2.项目名称: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
一、商务部分(20分) (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分值 |
1、供应商同类型业绩 供应商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同类型项目(指建筑工程验位测量)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位通知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得1分,最高得10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重复计分。 | 10分 |
2、项目负责人同类型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提供近三年内(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同类型项目(指建筑工程验位测量)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位通知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有一个同类型项目得1分,最高得7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不予重复计分。 | 7分 |
3、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1)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2)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6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3)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4)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5)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6分,否则不得分; | 3分 |
二、技术和服务部分(70分) | 分值 |
工作方案(20分)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提出工作安排及方案。结合现状,方案可实施性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细则合理可行,措施是否完整、有力,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14-20分),中(7-13分),一般(0-6分) | 20分 |
服务人员配备(15分) 根据各供应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分工和职责、人员配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11-15分),中(6-10分),一般(0-5分) | 15分 |
3、保障措施(10分) 针对项目情况,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各阶段控制计划周密详细,重点突出,措 施合理。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7-10分),中(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4、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15分) 供应商针对该项目所能投入的GPSRTK、全站仪等测绘设备,需提供检定证书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好(11-15分),中(6-10分),一般(0-5分)。 | 15分 |
5、服务承诺(10分) 针对本项目有明确、针对性强的服务承诺;较完善的措施,有切合业主相关工作联系程序的具体承诺,由磋商小组进行横向对比后进行综合评分。好(7-10分),中(4-6分),一般(0-3分) | 10分 |
注:技术和服务部分为各位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审、打分,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 | |
三、价格部分(10分) | 分值 |
价格部分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部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100%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 10分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5.最高限价:第1包 200000.00元;第2包 600000.00元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共2包,供应商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全年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技术要求
第1包:规划管理公示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要求 |
1 | 规划管理公示: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施工现场公示对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调整方案、补充方案、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修编方案)、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研究、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调整、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调整、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的发布工作。 | 2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2 | 验位测量: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经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管理过程中的灰线验位测量、基础底板验位测量、±0.00验线测量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 60.00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1.工作内容:
规划项目公示包含网站公示及施工现场、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公示。
规划管理公示: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施工现场公示对城乡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包括调整方案、补充方案、修编必要性研究报告、修编方案)、重点项目落地规划研究、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条件变更调整、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调整、市政管线工程方案及调整、专项治理、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的发布工作。
2.具体要求
2.1响应时间
2.1.1成交单位须在下达公示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版面设计、喷绘广告架制作、安装发布等相关工作。
2.1.2成交单位须在公示期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牌拆除、恢复安装现场原貌等,同时将安取记录转至采购单位。
2.1.3成交单位须同步完成规划网站公示与现场公示的信息发布。
2.2尺寸规格
2.2.1现场公示牌尺寸要求
2.2.1.1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制作A版:2米×3米(钢架结构)。
2.2.1.2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制作B版:1米×1.5米(钢架结构)。
2.2.2网上公示尺寸为45厘米*45厘米,分辨率为200像素的不大于10MB大小的JPG格式。
2.3包含项目
2.3.1网上公示:在采购人要求的相应网站进行相关内容的公示。
2.3.2现场公示:经采购人批准后,在项目现场及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相应的公示牌进行现场公示。
2.3.3后期维护:在公示期内对相应的网站公示内容及现场公示牌公示内容进行维护,确保项目正常进行。
2.4人员配备
在公示任务接收后设计、制作、安装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中,配备专职人员。
2.5检查
公示期间内必须每日检查,有台账记录,如公示牌版面发现破损或丢失,应及时处理。
2.6保密
在公示制作期间,严格遵守本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
全年服务。
4.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5.付款方式
按公示项目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成交金额)。
第2包:验位测量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行业部门相关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验位测量工作。
2.工作内容
在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范围内对经许可的项目做好批后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测量保障工作,为规划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该测量工作具有时效性、日常性、强度大等特点。
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经许可的建筑工程项目批后管理过程中的灰线验位测量、基础底板验位测量、±0.00验位测量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绿线、紫线、蓝线、黄线等)、建筑外墙尺寸、建筑底板或±0.00标高、建筑高度、编写测绘成果报告等,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规划监管、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准确、可靠的测量数据。
3.合同履行期限
全年服务。
4.作业依据
4.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4.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4.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4.4《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4.5《太原市规划管理系统数据标准》
5.成果提交要求
5.1验线测绘成果报告书
5.2验线点位示意图
5.3验线点位坐标表
5.4验线测绘成果图
5.5放验线对比图
5.6现场照片
6.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
7.测绘工程费
7.1取费依据:依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标准收费。
7.2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金额来确定,若不足采购成交金额的,按实际工作量据实计算。
8.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
对乙方测绘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成果归甲方所有。
9.付款方式
采购人对建筑工程验位工程量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成交金额)。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以下版本仅供参考,具体版本以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审定版本为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签署日期:
需方: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供方:
供方在 中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的规划管理公示和验位测量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 (中标包号)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成果要求
第1包:规划管理公示:
第2包:验位测量:
三、合同总额
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合同款支付
按工作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五、服务周期及地点
1、服务周期: 。
2、服务地点: 。
六、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七、供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响应小组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2、保证服务质量,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向需方提供所需的服务。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
目 录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无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7、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税收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9、供应商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12、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13、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
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15、供应商企业简况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
1、磋 商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标准: 。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磋商函。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无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6、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7、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磋商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税收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
9、供应商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信用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12、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磋商保证金付款凭证
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书
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编号: 包号: )的采购项目,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15、供应商企业简况
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
二、技术部分
目 录
1、报价一览表
2、商务、技术偏离表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4、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 号 | |
供应商全称 | |
磋商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 | |
服务标准 | |
备注 |
1、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① 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② 报价一览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2、商务、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 商务、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专业 | 职称 | 资格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备注 |
日 期: 年 月 日
3、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注:本表后附身份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等能证明人员资格的相关证书 。
4、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 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附件1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 商标 | 产品 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并且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附件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