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120t汽车衡调研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120t汽车衡调研询价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需对120t汽车衡设备进行调研询价,诚邀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单位反馈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及经授权的代理商。
(2)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须提供2021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120t汽车衡设备采购的近三年内任一年的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4)报价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电子汽车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按照《铁路货运检测设备联网接口要求(试行)》(货管函【2023】14号),报价人须做好门控系统同货运管控平台接入测试(提供接口测试证明),并提供详细的接入货运管控平台方案。 二、技术条件
1.规范、标准
电子汽车衡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均应满足下述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
(1)《固定式电子衡器》(GB/T7723-2008);
(2)《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69-2003);
(3)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以上标准如有矛盾处,按较高标准执行。
2.设备综合技术要求 2.1基本构造
汽车衡主要由秤台、传感器、仪表、传感器联接件组成。整个秤体外形应美观、结构合理、维修方便和性能可靠。 2.2使用环境要求
2.2.1工作温度:
称重显示控制器:-10℃~+40℃
称重部分:-30℃~70℃
2.2.2海拔高度:≯1000m
2.2.3相对湿度:<90%。
2.2.4设备适用场合:室外作业,并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 2.3主要功能要求:
2.3.1采用数字式称重传感器,数字式称重传感器要求不锈钢焊接外壳,防水,防尘,防化学腐蚀,适用于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
2.3.2数字信号输出,要求可远距离传输,传输距离200m以上。
2.3.3以零位、kg、毛重、净重、皮重等光标显示称重状态
2.3.4称重显示仪表具有断电保护功能。
2.3.5标准串行接口:RS232-C或20mA电流环。
2.3.6自诊断及故障提示。
2.3.7可以防二次雷击。 2.4综合技术参数
设备综合技术参数
3.秤台的基本要求:
3.1全钢结构,采用模块化组合;秤体钢材应是符合认可的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优质钢材。秤体所选用的材料都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检验纪录和合格证书。秤体结构应采用U型截面的冷弯型钢组焊,保证秤体的整体强度和抗扭性能。
3.2秤台面板厚度不低于14mm,长宽误差小于2mm,U型大梁高度不小于360mm,焊接工艺,表面处理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传感器技术指标 4.1基本要求
传感器为数字压柱式传感器,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均有自己的A/D转换器和数字信号输出接口。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必须在出厂前进行了各种数字补偿,诸如量程输出、非线性、滞后、蠕变、温度等,均调整至最佳输出。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采用等离子氩弧焊密封。其支承、外壳及敏感承载梁均要求为不锈钢材料制造。
控制数字信号的微处理器保护在一个密封的环境中,抗射频干扰。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均需要含微处理器,要求有丰富的自我诊断功能使维修和设置简便快速。通过键盘进行全部衡器调整,具备最先进的人机对话接口。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内置防浪涌模块,有效防止高电流和雷击对传感器造成的损伤。 4.2性能要求
(1)全部数字信号输出;数字传输距离≥200m。
(2)数字补偿技术。
(3)柱式结构。
(4)自诊断功能,能迅速排除故障。
(5)应具有偏载调整。
(6)防水、防潮、防腐蚀,能适用于恶劣工业环境。
(7)更换传感器不需重新标定。 4.3性能参数
5.仪表技术指标 5.1基本要求
含有车辆衡管理软件的多功能的称重数据终端。具有1000个车号-皮重存储和10项货物累计重量的存储功能。车辆信息既可暂时又可永久存储,以便于识别车号和各自皮重,而货物信息可为进出货物的重量累计提供方便。 5.2性能要求:
(1)自动零跟踪。
(2)过载、欠载指示。
(3)毛、净重显示方式可转换。
(4)时间日期可从键盘输入和显示。
(5)可按键去皮和键盘输入皮重。
(6)分项累计及总累计。
(7)1000个车号-皮重存储,8位标识号,6位序号。
(8)10种货物累计重量存储。
(9)自动诊断及故障提示。
(10)零点和斜率调整。
(11)自动和人工偏载调节功能。
(12)称重序号可显示和输出打印。
(13)接口能力:RS232-C和RS485,或20mA电流环。
(14)可定制称重计量打印格式。
(15)可接16只数字式传感器。 5.3主要技术指标:
(1)显示:7位0.8inch白色数码管显示
(2)显示分度数:1000至60000可选
(3)相对湿度:≤95%(无冷凝)
(4)电源:220/240VAC,50Hz
(5)功率:≤75W
6.物联网功能:
1、可通过4G,蓝牙,WiFi等方式进行和其他上位机联接,进行对称重数据的储存,查询,报表和对设备状态的查看,诊断。
2、符合《铁路货运检测设备联网接口要求(试行)》(货管函【2023】14号)要求,可根据需求接入门控系统及铁路货运生产与管控平台。
7.汽车衡基础基本要求
(1)汽车衡基础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进行施工。
(2)汽车衡基础混凝土强度为C30 三、售后服务要求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1)产品自交付之日起,必须质量完好,发生设备故障和质量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因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提供服务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包含运杂费等)全部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2)所供产品由提供服务方配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即设备安装所在地。
(3)安装及改造设备,如遇产品软件升级时,必须提供免费升级。更换主机时必须提供免费安装软件。
(4)免费为用户管理、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功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等相关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协助建立安装、改造设备固定资产、技术和培训档案,并作为竣工资料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四、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报价有效期至2023年6月6日18点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787274177@qq.con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丁宜敏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
邮政编码:014040
电 话:0472-2222317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头货运中心
日期:2023年6月1日
项目设备报价表
注:★本项目询价只做参考公开招标前资料(调研询价),不进行采购;请按市场合理报价,如有恶意报价,经调查不满足市场价格,视为作废。
以含税单价及总价做为比价依据,报价为到达价,包括设备安装、材料等等费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货运中心需对120t汽车衡设备进行调研询价,诚邀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单位反馈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商或及经授权的代理商。
(2)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报价人须提供2021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供货业绩,提供120t汽车衡设备采购的近三年内任一年的成交通知书或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4)报价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电子汽车衡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6)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按照《铁路货运检测设备联网接口要求(试行)》(货管函【2023】14号),报价人须做好门控系统同货运管控平台接入测试(提供接口测试证明),并提供详细的接入货运管控平台方案。 二、技术条件
1.规范、标准
电子汽车衡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均应满足下述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
(1)《固定式电子衡器》(GB/T7723-2008);
(2)《称重传感器检定规程》(JJG 669-2003);
(3)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以上标准如有矛盾处,按较高标准执行。
2.设备综合技术要求 2.1基本构造
汽车衡主要由秤台、传感器、仪表、传感器联接件组成。整个秤体外形应美观、结构合理、维修方便和性能可靠。 2.2使用环境要求
2.2.1工作温度:
称重显示控制器:-10℃~+40℃
称重部分:-30℃~70℃
2.2.2海拔高度:≯1000m
2.2.3相对湿度:<90%。
2.2.4设备适用场合:室外作业,并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 2.3主要功能要求:
2.3.1采用数字式称重传感器,数字式称重传感器要求不锈钢焊接外壳,防水,防尘,防化学腐蚀,适用于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
2.3.2数字信号输出,要求可远距离传输,传输距离200m以上。
2.3.3以零位、kg、毛重、净重、皮重等光标显示称重状态
2.3.4称重显示仪表具有断电保护功能。
2.3.5标准串行接口:RS232-C或20mA电流环。
2.3.6自诊断及故障提示。
2.3.7可以防二次雷击。 2.4综合技术参数
设备综合技术参数
名称 | 无基坑电子汽车衡 |
额定称量 | 120t |
最大安全过载 | 125% |
允许通过的汽车轴载 | 80t |
检定分度值 | 10kg |
台面尺寸 | 21m(L)×3.4m(W) |
结构 | 3节秤台,全钢结构 |
秤台刚性 | 1/800 |
安全系数 | >2.5 |
基础形式 | 无基坑 |
精度 | OIMLIII级 |
电源 | 220VAC(-15%~+10%),50HZ±2% |
秤台防护等级 | 室外工作,防护等级IP68 |
3.秤台的基本要求:
3.1全钢结构,采用模块化组合;秤体钢材应是符合认可的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优质钢材。秤体所选用的材料都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检验纪录和合格证书。秤体结构应采用U型截面的冷弯型钢组焊,保证秤体的整体强度和抗扭性能。
3.2秤台面板厚度不低于14mm,长宽误差小于2mm,U型大梁高度不小于360mm,焊接工艺,表面处理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传感器技术指标 4.1基本要求
传感器为数字压柱式传感器,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均有自己的A/D转换器和数字信号输出接口。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必须在出厂前进行了各种数字补偿,诸如量程输出、非线性、滞后、蠕变、温度等,均调整至最佳输出。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采用等离子氩弧焊密封。其支承、外壳及敏感承载梁均要求为不锈钢材料制造。
控制数字信号的微处理器保护在一个密封的环境中,抗射频干扰。每个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均需要含微处理器,要求有丰富的自我诊断功能使维修和设置简便快速。通过键盘进行全部衡器调整,具备最先进的人机对话接口。
数字式称重传感器内置防浪涌模块,有效防止高电流和雷击对传感器造成的损伤。 4.2性能要求
(1)全部数字信号输出;数字传输距离≥200m。
(2)数字补偿技术。
(3)柱式结构。
(4)自诊断功能,能迅速排除故障。
(5)应具有偏载调整。
(6)防水、防潮、防腐蚀,能适用于恶劣工业环境。
(7)更换传感器不需重新标定。 4.3性能参数
结构 | 压式柱型,不锈钢材料外壳,焊接密封 |
综合精度 | OIML C3 |
蠕变(30分钟) | ±0.02%FS |
非线性 | ±0.02%FS |
滞后 | ±0.02%FS |
重复性 | ±0.01%F.S |
防雷击能力(最大测试指标) | 60000A |
IP防护等级 | IP68/IP69K |
使用温度范围 | -30°C~+70°C |
最大安全过载 | 150%F.S |
最大极限过载 | 300%F.S |
5.仪表技术指标 5.1基本要求
含有车辆衡管理软件的多功能的称重数据终端。具有1000个车号-皮重存储和10项货物累计重量的存储功能。车辆信息既可暂时又可永久存储,以便于识别车号和各自皮重,而货物信息可为进出货物的重量累计提供方便。 5.2性能要求:
(1)自动零跟踪。
(2)过载、欠载指示。
(3)毛、净重显示方式可转换。
(4)时间日期可从键盘输入和显示。
(5)可按键去皮和键盘输入皮重。
(6)分项累计及总累计。
(7)1000个车号-皮重存储,8位标识号,6位序号。
(8)10种货物累计重量存储。
(9)自动诊断及故障提示。
(10)零点和斜率调整。
(11)自动和人工偏载调节功能。
(12)称重序号可显示和输出打印。
(13)接口能力:RS232-C和RS485,或20mA电流环。
(14)可定制称重计量打印格式。
(15)可接16只数字式传感器。 5.3主要技术指标:
(1)显示:7位0.8inch白色数码管显示
(2)显示分度数:1000至60000可选
(3)相对湿度:≤95%(无冷凝)
(4)电源:220/240VAC,50Hz
(5)功率:≤75W
6.物联网功能:
1、可通过4G,蓝牙,WiFi等方式进行和其他上位机联接,进行对称重数据的储存,查询,报表和对设备状态的查看,诊断。
2、符合《铁路货运检测设备联网接口要求(试行)》(货管函【2023】14号)要求,可根据需求接入门控系统及铁路货运生产与管控平台。
7.汽车衡基础基本要求
(1)汽车衡基础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图纸进行施工。
(2)汽车衡基础混凝土强度为C30 三、售后服务要求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1)产品自交付之日起,必须质量完好,发生设备故障和质量问题应在24 小时内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因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提供服务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包含运杂费等)全部由提供服务方承担。
(2)所供产品由提供服务方配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即设备安装所在地。
(3)安装及改造设备,如遇产品软件升级时,必须提供免费升级。更换主机时必须提供免费安装软件。
(4)免费为用户管理、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功能、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等相关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协助建立安装、改造设备固定资产、技术和培训档案,并作为竣工资料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四、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3.报价有效期至2023年6月6日18点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787274177@qq.con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丁宜敏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65号
邮政编码:014040
电 话:0472-2222317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头货运中心
日期:2023年6月1日
项目设备报价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 | 数量 | 报价单价含税(元) | 报价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单位 | |||||||
1 | 120T汽车衡 | 台 | 2 | | | 13% | |
质量状况 | | ||||||
售后服务 | | ||||||
单位名称(公章) | | ||||||
地址及联系方式 | | ||||||
报价日期 | 2023年月日 |
注:★本项目询价只做参考公开招标前资料(调研询价),不进行采购;请按市场合理报价,如有恶意报价,经调查不满足市场价格,视为作废。
以含税单价及总价做为比价依据,报价为到达价,包括设备安装、材料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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