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桥镇 发布日期: 2018-07-20 访问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扬州市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现将该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名称及概要
名称: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回顾性环评
概要:大桥工业集中区位于江都区大桥镇中部,规划总用地规模约为1180公顷(含河流用地,不含宁通高速公路沿线外100米的生态防护用地),其中可建设用地750公顷(约11250亩)。园区功能确定为以轻工业制造加工等一类工业为主,其他有少量污染的二类工业(包含冶金行业中污染较轻、可列入二类工业的项目)为辅,分为轻工业园区与冶金工业园区两部分。
2007年,江都市大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扬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都经济开发区大桥配套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获得原江都市环保局《关于江都经济开发区大桥配套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江环发〔2008〕4号)。
目前,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已开发了一部分,其中:轻工业园已开发了40%,位于白塔河东、江平公路北、宁通高速公路南、大石河北。产业以轻工制造加工等一类工业为主;冶金工业园已开发了40%,位于白塔河西、北至向阳河、西至花荡路、南至江平公路。产业以五金机械、电子仪表项目及冶金行业中污染较轻,可列入二类工业的项目为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内容及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11]374号)要求以及本着对环境负责的态度,扬州市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11.80平方公里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进行跟踪评价,通过对开发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园区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保证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环境质量稳定。
二、环境影响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平均值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2017年各个测点现状较2007年、2013年区域环评时监测的PM10、SO2、NO2日均浓度范围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地表水环境影响:白塔河、白塔河支流各监测断面除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cr、BOD5、氨氮、TP外,其他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长江除溶解氧外,其他水质能够满足Ⅱ类水环境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对比2007年、2013年、2017年的监测数据,2007年白塔河水质劣于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2013年,白塔河各监测断面中COD、石油类标准指数均超过1,2017年,白塔河各监测断面中溶解氧、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标准指数均超过1,白塔河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白塔河超标的原因是集中区内污水未铺设到位,部分居民生活污水间接或直接排入宝塔河。2017年白塔河中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六价铬较2007年、2013年白塔河的因子有所增加,说明近年来集中区内水体有所恶化。
噪声环境影响: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集中区所处区域目前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无超标现象。2017年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平均噪声值与2007年、2013年无较大变化。
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对比2007年、2013年、2017年的监测数据,集中区内地下水氨氮、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有不同幅度的增加,其余监测点位各因子浓度均降低。
土壤环境影响:集中区轻工园杨墅村、大桥村和冶金工业园土壤监测点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生态环境影响:大桥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实施,对范围内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现状土地利用类型的变更,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现有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工业集中区的实施将改变区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原先的农田生态系统将不复存在,城镇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将凸显,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和初级生产力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严格开发:对于已开发范围的企业要落实好与周边用地的防护距离。对于未开发的用地,在今后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规划开发。
加强区域环境整治:①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应进程,扩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②对现有含SO2、NOx等污染物废气排放的企业进行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工艺及污控措施,削减该类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有“三致”物质、恶臭气体排放企业入区。③生产企业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应采取严格的VOCs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配备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相关设备,定期检测、及时修复。④2018年4月江都区大桥镇开展了“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活动,目前白塔河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河道整治工作需要继续加强。
生态建设:依照规划、环评及要求,完善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提高集中区绿化覆盖率。
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①建设废物交换系统,促使集中区废物资源化利用;②建议实现园区集中供热;③积极推广天然气的使用;④完善管网建设;⑤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促进污水再生回用。
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①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清下水排口安装监控设施,防止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或废水通过清下水管网进入外环境,造成环境隐患。②推进园区企业的三同时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对企业的排口进行定期监测,对项目跟踪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③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促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增产不增污,甚至减污。对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的企业,应限期治理,如无能力处理达标则令其关闭。④集中区应根据上一年的企业排污情况和日常监理情况制定每年的整治企业名单,责令其在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
问题企业:上述8家企业需按照《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江都区环保局发布的《电镀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纳入监测点,在符合产业政策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优化产品结构、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
积极落实拆迁安置:加快集中区内居民的搬迁工作,使得居民生活区和工业区相分离,保证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回顾性评价,可以看出,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的发展规模与原规划、环评保持一致;已投产扬州市仁达精细化学厂、扬州庆凯高新材料厂、扬州锡得精细化工厂、扬州市蒙升泰化工有限公司、扬州市金川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扬州合一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扬州市顺发电镀有限公司、扬州费兰特牛仔布织造有限公司共计8家企业外,其余企业均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相符,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到位、环境管理体系还需完善;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环境质量总体发展趋势保持稳定没有恶化;集中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运行可行性;集中区的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区内绝大多数公众对集中区的发展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经过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可使集中区保持稳定的发展。
综上,只要集中区继续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区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落实生态建设要求,强化环境管理体制,就可以实现集中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报告书简本请于2018年8月6日前以e-mail方式索取。
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4-87931282-8019
E-Mail:suzhouzhaona@sina.com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大桥工业集中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13585250533
六、征询意见主要事项
⑴征询意见形式
根据以下格式填表,反应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 )
⑵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填写的表格发送至以下邮箱:suzhouzhaona@sina.com
⑶意见提交时间
请于2018年8月6日前提交您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