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荥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4-49
预算金额87万元
招标公司荥阳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沈葛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丹丹17796640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荥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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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4-49 | |||||||||||||||
2、项目名称:荥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8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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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采购文件、服务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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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参照《荥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主体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绑定CA数字证书,填写信息提交系统自动验证。在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操作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荥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 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开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4.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规定的标准收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荥阳市农业农村局 | |||||||||||||||
地址:荥阳市福民路中段 | |||||||||||||||
联系人:沈葛 | |||||||||||||||
联系方式:0371-646622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路麦普产业园四楼 | |||||||||||||||
联系人:范丹丹 | |||||||||||||||
联系方式:177966406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范丹丹 | |||||||||||||||
联系方式:1779664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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