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宁区中河旁路组合式流化床微纳米分子筛河道治理试验示范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晋宁区中河旁路组合式流化床微纳米分子筛河道治理试验示范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经(晋水复﹝2021﹞12号)批准实施。该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昆明水啸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1日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21日完工,于2022年4月22日通过了单位工程验收,目前试运行工作已完成正式投入运行阶段,现对该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进行招标工作。
为确保今后该工程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厂区设备正常运转、工艺单元稳定运行、水质达到标准,规范运营管理等工作,在试运行期间我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试运行费用进行实际审核,并出具了工程相应的测算运行费用。按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运行管理有序推进,现对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承担选聘该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二、服务单位要求
1.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专项服务团队,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工作人员2名;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从事招标代理工作2年以上,并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或招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2-至今)承担过前期工作招标代理工作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4.工作时限承诺;
5.成果资料质量承诺;
6.本单位可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承诺;
7.报价,报下浮率;
8.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人材料(若有);
9.企业信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三、服务报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中标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报下浮率。
注:报价高于收费标准视为废标。
四、工作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招标完成为止。
五、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6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接待室(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巨桥路177号)。
3.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及单位资质等材料,报价文件应密封,未密封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张益
联系电话:15877996244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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