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市中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的 西秀区2015年安运司华西片区及客车南站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5#地块)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于 2017 年 9 月 5 日10 时3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沃克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中标价: 13278000.00元
中标工期: 主体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第二中标候选人: 恒达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价: 13562000.00元
中标工期: 主体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东立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价: 13260000.00元
中标工期: 主体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初步审查标准对6家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