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瓦日线线索距离不足整治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4LFZHDWB-G116-2-D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于2024年10月12日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瓦日线线索距离不足整治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成交人 |
采购方式 |
|
/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瓦日线线索距离不足整治项目 |
第1名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单一来源采购 |
2.公示时间
2024年 10 月 14 日至2024年 10 月 17 日
各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部门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sxtba.com/(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车站街铁经巷1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38047171
电子邮箱:958087871@qq.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临汾综合段
2024年 10月14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