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第二批警用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gacg2023-z06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薛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工132700720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警用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GACG2023-Z06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支队第二批警用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万元(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200万元(含物资出口运输、清关、仓储滞留费等相关费用)。
物资运输要求:援助物资生产后由中标人负责空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国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同免费质保期。
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细内容见公告附件):以下为简要内容,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3章《采购需求》部分(公告附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春秋作训服

1036
2
春秋作训裤

1036
3
速干作训服

1036
4
速干作训裤

1036
5
体能服

1036
6
轻薄体能服

1036
7
勤务手套

748
8
勤务腰带

1036

为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就所需的警用物资进行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08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元;交纳方式:现金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6日9点00分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电话:13270072015
2.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薛警官;电话:1820510610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施工;电话:13270072015;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邮编224000)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评价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柏经理,186620960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开展信用担保(0515-88285999)、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2.采购需求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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