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镇海区ZH07-08-15、17、21地块项目二期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8767.00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67.00元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0574-87020283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财0574-89086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领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镇海区ZH07-08-15、17、21地块项目二期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发建设运营房地产项目,包括报批报建、规划设计、施工、销售、交付、售后服务、自持商业、数字化建设等各个阶段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及案件代理业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预算/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采购控制价如下表,高于预算/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序号

名称

控制价

备注

1

诉讼、仲裁案件中诉讼标的额明确的一审代理费用

折扣率:62%

根据《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

2

诉讼、仲裁案件中诉讼标的额不明确的一审代理费用

7667/件

 

3

涉及重大、疑难、复杂但标的额不明确的一审案件代理服务费

6

诉讼、仲裁案件中诉讼标的额不明确的一审代理费用的基础上

4

二审案件代理服务费

折扣率:57%

在一审案件代理服务费的基础上

5

项目建设开发业务法律顾问服务费

8767/月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1.5标段数量: 1 个。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其他要求: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完整正本及副本页)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3 其他要求:

2.3.1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2.3.2 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一名,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副主任或高级合伙人(提供9月、10月、11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1223090020241226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3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未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    /  /   /  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 login.html)”。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5.3 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 IP 地址、网卡 MAC 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4 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giy.org: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nbmetro.com/)上发布。

7.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人:宁波领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

人:田老师

电  话:0574-87020283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人:叶财、王赫男朱雪洋、林虎、范少亮

电  话::0574-89086898/1732773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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