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公园(休闲区)功能提升(一期)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证数监管核【2022】27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佛山三龙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公园(休闲区)功能提升(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证数监管核【2022】27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公园(休闲区)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公园(休闲区)功能提升(一期)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公园,本项目以完善公园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公园重要节点形象为主,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及设施清理及修复、东西中轴区提升、南北轴区提升、育才智园、运动设施、智慧环跑道、入口提升、桥梁结构提升及装饰、停车场、配套设施、园路铺装等。
2.3计划工期:具体要求如下: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送审稿及勘察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本终稿;
2.收到代建单位通知开展勘察工作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终稿;
3.设计方案确认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含用于限额设计的初步概算);
4.初步设计评审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修编稿;
5.初步设计评审后 2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6.施工图设计评审(如需)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设计图修编稿,获得审图合格证且预算审定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设计图纸终稿。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佛山公园(休闲区)及周边地块进行工程勘察、功能提升设计,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勘察方案、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出具详勘报告、补勘等为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需要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及勘察文件的编制和相关配合服务;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用于限额设计的初步概算、结构计算书)、施工图设计、协助委托人完成报建及施工图审查、协助深化设计审核和确认(如需)、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如需)、施工招标配合、建立品牌库(如需)、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案及效果图调整的配合服务、配合预算编制与审核、配合结算报告编制、参与竣工(交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现场服务、工程保修阶段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以上工作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受托人须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概念方案进行设计工作,具体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委托人要求的为准(如有)。
受托人须提交符合勘察设计过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成果的PPT、PDF、CAD电子版、图纸、效果图及模型等)。
2.4.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金额为¥2081100.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2.2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款中第①项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所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5月9日8时30分。
7.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30分。
7.1.3开标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30分。
7.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建单位:佛山三龙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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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20楼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天佑创富大厦A座1013室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 528200 |
联 系 人: 梁工、郭工 |
联 系 人: 麦炽坤 |
电 话: 0757-66638029 |
电 话: 0757-8625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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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