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整体搬迁项目土石方工程-红线内三通一平土石方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52.8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259001
预算金额352.8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星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2.89万元
中标联系人黄龙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整体搬迁项目土石方工程-红线内三通一平土石方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259001

招标人

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星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主要内容为场地内土石方开挖平整

开标时间

2024710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建设工程网上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711

公示截止时间

2024716

预中标人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投标总价

3528987.67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龙(注册编号:245191901799;身份证号:452225********29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3711;身份证号:452226********891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023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投标总价

3536084.32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姚文胜(注册编号:245080907401;身份证号:452328********15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肖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6810;身份证号:450326********18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023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

投标总价

3527197.60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庞宇(注册编号:245181868982;身份证:450923********80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文小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922;身份证号:450324********65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编号:20232618)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77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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