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S315港中线(太沙路北延—长深高速跨线桥)修复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S315港中线(太沙路北延—长深高速跨线桥)修复养护工程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2年S315港中线(太沙路北延—长深高速跨线桥)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2】2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港中线路线全长36.283公里,途径我市滨海新区和静海区,路线起于津歧线,止于山深线,是滨海新区南部区域重要的交通通道,也是大港油田对外连通的主要通道。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太沙路北延(K14+900)至长深高速跨线桥(K29+684),路段长14.784公里。其中,太沙路北延—工农大道(K22+541)段,长7.641公里,现状为二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6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全宽18米;工农大道—昌德路(K28+542)段,长6.001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绿化带)+16米(路面)+6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39.5米;昌德路—长深高速跨线桥段,现状为一级公路,长1.142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0.5米(路面)+2米(中央分隔带)+10.5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全宽26米。工农大道—昌德路段上行方向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目前该路段路面主要存在纵横裂、块裂、局部唧浆、局部龟裂等病害,严重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1.太沙路北延—青静黄排水渠大桥段,长2.451公里
沥青路段(长2.041公里):车行道铣刨28厘米沥青面层和上基层,对局部损坏的下基层进行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挖补处治后,铺筑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2厘米密集配沥青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硬路肩铣刨10厘米沥青面层,对局部损坏的基层进行挖补处治后,铺筑12厘米密集配沥青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2厘米。
沙井子穿村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段(长0.41公里),对基层脱空处进行灌浆处理,对局部错台的水泥混凝土板块磨平并填充水泥混凝土,对接缝处铺筑抗裂贴后,铺筑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0厘米。两侧辅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路面平均长高4厘米。
2.青静黄排水渠大桥—工农大道段,长5.19公里
全断面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后,铺筑12厘米密集配沥青碎石+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平均长高18厘米。
3.工农大道—昌德路段下行方向、昌德路—长深高速跨线桥段,长7.143公里
路面范围铣刨5厘米沥青表面层,根据病害程度进行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7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后,通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对本次维修范围内沿线相交土路口进行硬化处理。对沙井子穿村段辅道外侧设置排水管道和收水井,向东西两侧分别排入现状排水沟渠。
(二)桥涵工程
沿线桥梁2座,分别为青静黄排水渠大桥、长深高速跨线桥。对两座桥梁铣刨并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对青静黄排水渠大桥增设金属梁柱式护栏。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长高路段拆除新设波形梁护栏,工农大道—昌德路段中央分隔带增设波形梁护栏。
2.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工程测量、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1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 10 月 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健康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收件人:吕玥,联系方式:16622352901),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gc@tjbd66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 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丰1234567890-XXXX 年X 月X日上午X时: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 编: 300170 邮 编: 300171
联 系 人: 张艺 联 系 人: 郝文杰、吕玥
电 话: 022-24139150 电 话: 022-84186009、16622352901
传 真: 022-24139150 传 真: 022-84186009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gc@tjbd66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 账 号: 441150100100274018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