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正组织采购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服务,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服务供应商报名采购。
一、项目名称: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
二、服务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甲方指定地点。
三、采购内容:为深入研究广西对外开放能力的现状及具体提升举措,为广西在未来三年内提高对外开放能力明确工作方向和实施方案,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前期研究工作。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者社会团体。
(二)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ea6345dd8.zipv6.gxzf.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本采购信息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供应书(含服务方案);
2.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含项目分项报价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材料。
七、项目评审标准
八、联系事项
(一)釆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联系人:刘工
(三)联系电话:0771—2751407
(四)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
一、项目名称: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
二、服务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甲方指定地点。
三、采购内容:为深入研究广西对外开放能力的现状及具体提升举措,为广西在未来三年内提高对外开放能力明确工作方向和实施方案,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引领广西高质量发展,拟开展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前期研究工作。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法人或者社会团体。
(二)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ea6345dd8.zipv6.gxzf.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供应商参加采购须知
(一)采购截止时间:本采购信息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参加采购资料要求,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1.广西提高对外开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前期研究项目供应书(含服务方案);
2.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含项目分项报价表);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材料。
七、项目评审标准
内容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分值 属性 | 评审标准 | 说明 |
技术 部分 (75分) | 项目实施方案 (40分) | 主观分 | 一档(1~15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未能满足需求,方案内容不完整、实施可能差、条理不清晰,基本没有针对性; 二档(16~30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需求,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性和针对性一般; 三档(31~40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详尽、条理清晰、严谨合理,有很强的针对性。 | 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实施人员配置分 (35分) | 客观分 |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人员数量、经验、分工)进行评分;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得10分,实施人员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得15分,人员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要求的得10分。未能达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 ||
业绩 (15分) | 业绩 (15分) | 客观分 | 同类业绩项目提供1个得3分。 | |
报价 (10分) | 报价 (10分) | 客观分 | 以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
综合 得分 | =技术分+业绩分+报价分(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八、联系事项
(一)釆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联系人:刘工
(三)联系电话:0771—2751407
(四)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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