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年-2024年厦门一体化施工服务(集美、海沧、翔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年-2024年厦门一体化施工服务(集美、海沧、翔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3-1132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原则上为2024年3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注:如涉及上一期合同未执行完毕的,订单下单自上一期合同执行完毕后开始。
1.1.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1)主要工作内容为塔类施工服务、区域一体化施工服务,包括常规塔类、微站、传输、通信设备、机房的项目(包含拆除与搬迁项目),以及本次采购施工内容范围内的跨行业业务视联网项目施工服务和维护专业相关的部分维修服务。
2)本次采购范围不包括:
①常规项目中如采购设备时已包含安装服务,则该项安装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大型项目专项(如高铁、地铁等)。
③对部分与铁塔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型业主单位所管理的地段范围内项目及其他创新类项目等专项。
④专用变压器的建设安装施工。
⑤代维职责范围内的包干服务。
⑥铁路红线范围内的整治工程。
★1.1.2实施地域:厦门市(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
★1.1.3计划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订单要求的施工时限为准。
★1.1.4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人民币1365.00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施工专业 |
实施区域 |
中标人数量(个) |
份额比例 |
综合排名 |
预估不含税金额合计(万元) |
打折部分 |
不打折部分 |
建安-打折施工费(不含税/万元) |
表五-安全生产费(不含税/万元) |
||||||||
1 |
塔类施工 |
土建 |
厦门市(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 |
1 |
100% |
第一名 |
432.00 |
419.04 |
12.96 |
配套 |
162.00 |
158.76 |
3.24 |
||||||
外市电 |
711.00 |
696.78 |
14.22 |
||||||
视联网 |
摄像机安装及拆除 |
60.00 |
58.80 |
1.20 |
|||||
合计 |
1365.00 |
1333.38 |
31.62 |
1.2承包方式:
1.2.1配套施工部分:包工且部分包料,包料范围指除室内(外)机柜、开关电源、蓄电池、交流配电箱、油机切换箱、动环监控系统、电源分配单元(DCDU)、空调、油机、5G电池控制器、电池合路器等主要设备以外的工程物资(如电力电缆、槽钢、走线架、铜鼻子、接地扁铁、铜铝转换头等)。
1.2.2外电引入施工部分:包工包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规费、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利润、物资接收、仓储管理、施工、电表报装协调费、搭火费、搭火点地网、地材、电杆、主材料、装卸、二次搬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1.2.3土建施工部分:包工包料。
1.2.4上述所包材料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且品质相当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平台上福建铁塔入围的供应商同类产品质量。
1.2.5上述内容包含辅助物业协调、选址及赔补工作,因入围单位协调能力不足产生费用的,由招标方据实支付给协调人或业主。发生费用的站点视为合作单位协调能力不足,纳入对合作单位的考核评价,具体详见《考核办法》附件,由甲方认定的疑难站点除外。
★1.3工程保修期:自工程通过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12个月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份额比例为100%。
1.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投标人在模块基准价上进行综合折扣报价,各专业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各专业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性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评审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2.2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分工专业的对应的资质条件。】
评审标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序号①、②、③项资质:
①配套工程施工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土建工程施工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基站外电引入施工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述“改革方案”为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评审标准: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文件。
2.4三类安管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满足要求的A证、B证;对于C证的数量要求可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
评审标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有【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书核发部门需包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即投标人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至少1人以及【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至少1人,投标人提供C证总数不得少于3人)。
评审依据:以上人员需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需提供:
①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扫描件
②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投标人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
【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复用,如有复用,均不予计取。】
2.5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应分工专业提供相关业绩,若联合体协议分工涉及同一专业,则按照核定业绩较低的单位确定该专业的业绩金额。】
评审标准: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施工】相关业绩,累计业绩金额≥1000万元或以上。
说明:
(1)同类工程业绩定义:提供【同类动力配套专业相关施工业绩】或【同类土建或建筑施工专业相关业绩】或【同类外电引入电力施工专业相关业绩】。
(2)投标人上述其中一个专业或两个及以上专业累计业绩满足要求即可。
评审依据: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至少一张发票。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框架合同下至少一张发票。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公章或部门章均可))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确认盖章(公章或部门章均可)):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分、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投标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2.6联合体
评审标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或非联合体声明函(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2.7增值税发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评审标准:承诺中标后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8控股及管理关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2.10信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评审标准: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评审依据:
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
②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或微信公众号(搜索“链捷招”)进行支付标书费。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8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
4.3.1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唱价程序
投标人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开标唱价”按钮进入开标系统。
(1)招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解密,投标人无需进行解密操作。完成解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批量导入解密完成的投标文件。
(2)开标:批量导入投标文件后,系统解析报价文件,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唱价结果确认:投标人须在唱价结束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前,在开标记录表【有无异议】处填写是/否有异议,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线上唱价环节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唱价结果且未提交异议的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6.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数字认证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6.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4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于2023年5月22日0点上线。替代原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以支撑中国铁塔项目采购实施上线。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使用说明:
(1)网址: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2)账号密码:投标人各类账号密码与比德平台一致,可直接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3)CA证书:已在比德平台办理实体介质CA或手机CA的,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可以继续使用,已经在比德平台绑定手机CA证书的,无需再次绑定。证书过期后重新办理的证书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扫码绑定后方可生成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路6号铁塔大厦4楼
邮 编:350019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91-63518289
网 址:http://www.t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钟华东(18396355846)、张力殳(13305002133)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CA证书办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操作问题联系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电子邮件及异议接收邮箱:zhonghuadong.gyl@chinaccs.cn
异议接收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或邮件方式提出,并联系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