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神龙中路等6条道路人行道施工劳务协作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神龙中路等6条道路人行道施工劳务协作比选公告

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拟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确定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神龙中路、神龙东路、前进二路、南环中路、横七路、横十路等工程人行道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劳务协作单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

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神龙中路、神龙东路、前进二路、南环中路、横七路、横十路

项目概况

1.神龙中路全长666.07m,红线宽30m,为规划城市次干路;

2.神龙东路全长394.963m,红线宽30m,为规划城市次干路;

3.前进二路全长890.385m,红线宽16m,为规划城市支路;

4.南环中路全长702.729m,红线宽24m,为规划城市次干路;

5.横七路全长186.442m,红线宽16m,为规划城市支路;

6.横十路全长387.572m,红线宽16m,为规划城市支路。

项目地点(建设地点)

广安市神龙山片区

工作内容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立侧石安装、混凝土基层浇筑、人行道花岗石面砖铺贴、人行道PC砖铺贴及树池边框安装等人行道施工的劳务协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质量要求

应严格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劳务协作,确保本项目交(竣)工验收达到相关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劳务协作工期

1.神龙中路暂定工期180个日历天;2.神龙东路暂定工期210个日历天;3.前进二路暂定工期210个日历天;4.南环中路暂定工期180日历天;5.横七路暂定工期180个日历天;6.横十路暂定工期180个日历天;具体劳务协作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含税)为¥817059.60元,比选申请人无须报价。

其它

本项目的计量结算及支付方式(付款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安全责任等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的合同条款及格式。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

(二)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须提供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三)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申请人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00.00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劳务(路基工程的业绩除外);

2.信誉要求:申请人近3年(即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且单位主要负责人近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施工员、安全员等),且为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双休日照常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获取比选文件: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报名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报名途径

1.现场报名。在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合约部(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一段138号成都农商银行)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资料通过扫描件的形式传至QQ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邮件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四、比选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16340.00元,须通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缴纳,在2020年5月27日15时30分前到达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024400000120010000867

2.比选保证金的退还:非中选人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在比选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所缴纳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退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1)因中选人原因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的;

(2)申请人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

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函担保(保函为连带责任担保)。

2.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要求向比选人提供合同暂定总额5%(¥40852.98元)的履约担保。若为现金担保,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比选人指定账户(同比选保证金账户)。

3.现金担保的退还:完成各单个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

4.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间,履约担保一直有效。中选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前,中选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函担保一直有效。比选人不承担中选人与保函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随机抽取中选人

(一)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比选会议时间)为2020年5月

27日15时30分,在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举行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通过资格及实质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二)比选程序详见比选文件。

(三)资格及实质性审查内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比选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比选抽取: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详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通过网上查验);

④业绩证明资料(加盖鲜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承诺函(原件);

⑥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或凭证;

⑦相关人员证明资料(详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⑧比选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中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纳入我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将被拒绝参加比选人组织的任何招标采购活动。

(五)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交投集团官网及四川建设网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一段138号

联系人:蔡女士

电话:0826-8967228

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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