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0471-3305650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已在呼和浩特市备案,项目代码:2302-150121-89-01-134140。项目资金自筹20%,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北侧

2.2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将招标人工业供汽管道施工区域涉及的苗木权属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21248株或丛苗木的起挖、倒运、栽植及新工养护一年,移植位置为金河镇朋松营村绿化带及金河镇范围内道路两侧绿化带用于枯死树木的替换,权属村委会及个人1247株或丛苗木的砍伐及树根树木清理外运,并完成施工区域内树根树木等杂物、施工垃圾的清理,具备招标人工业供汽管道的开挖条件,待招标人施工区域回填完毕后对权属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21248株或丛苗木的重新采购、栽植、新工养护一年及后期养护二年,具体包括起挖、土球包扎、场内搬运集中、吊车吊装装车、运输,枯死树木环保处理;栽植包含挖树坑、栽植、四架木支撑、浇水;新工养护包含除草、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浇水;新栽植苗木需要做支撑,浇水养护等,具体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呼和浩特市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北侧

2.4计划工期:总施工工期按照3个月考虑(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一阶段,树木移植部分,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树木移植工程,以招标人审批时间为准。(2)一阶段完工时间:开工时间后一个月完成招标人施工范围内树木移植至树木权属部门指定位置。(3)二阶段,树木复绿,开工时间:在招标人供汽管道施工回填完毕适合树木种植季节开始,以招标人审批时间为准。(4)二阶段完工时间为二阶段开工时间后两个月完毕,并出具竣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及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两项本项目类似业绩,单项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工程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与业绩合同对应的不低于400万元发票扫描件、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书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鉴于本项目为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471-5332612。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23时59分59秒。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商务)郭先生、(技术)刘先生

电话:0471-3305650、15598231801

电子邮件:jsrd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21、82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厦6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霍瑞峰

投诉受理电话:0471-8165903

投诉受理邮箱:6443402@qq.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10.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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