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轮式车辆检测线需求公示(2024-JLBBDG-W1001)(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lbbdg-w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我部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套轮式车辆检测线。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质疑,并给出意见建议,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轮式车辆检测线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BDG-W1001

三、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是订制1套轮式车辆检测线,用于替代传统室外路面试车方式。室内条件下,实现对8×8系列、6×6系列和4×4系列轮式车辆的长距离行驶试车,同步开展车辆动力性能、传动效率等指标检测。具体需求如下:

1.可进行车辆跑合试验,可实现车辆倒挡、爬挡,以及各高低挡位状态下的磨合。

2.可进行车辆加速性能试验,对车辆发动机及传动装置的输出效率进行定量评价,能够测量各挡位时车辆有效输出动力,检测各挡之间的平顺性。

3.在预设的程序控制下,可对车辆测试全过程进行自动引导和提示。

4.设计安装可靠的车辆系留装置,确保试验过程安全可控。

5.自动生成检测报告。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二、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处罚。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0个自然日完成建设。

2.交货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3.交货方式:中标人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送货、卸货、安装(吊装运输、基础施工、安装调试),送货、卸货、安装、物流、包装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投标人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同一零部件维修3次以上仍存在问题,必须无条件更换。

3.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4.投标人对所提供产品出现的问题必须2小时内立即响应,如确需到现场解决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中,小型故障24小时、大型故障72小时内确保维修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由投标人承担,超过质保期的,零部件、易损件等更换要明确收费标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4人/培训。

★(四)专利权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产品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投诉。同时,投标人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要求,不得泄露所供应产品的配发、接收单位、地点。

三、发布时间

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手机:15715388836

邮箱:15715388836@139.com

五、意见反馈

供应商如有质疑,请在发布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采购需求计划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递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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