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ht-fw-0620-01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工187959049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5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T-FW-0620-01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1.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界定。

2.普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3.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

4.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12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11-1231日数据。

5.普查数量: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约4000家。具体以最终普查登记结果数量为准。实际数量偏差在15%以内(含15%)的,费用按协议履行;实际数量偏差超出15%的数量部分,按协议的普查平均单价折算,对总费用进行调增或调减。

6.服务内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流程服务外包工作,具体包含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宣传,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13个环节。

1)普查方案制定(20237月)

2)普查宣传(20237-20244月)

3)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237月,11-12月)

4)编制清查底册(20237-8月,20241-2月)

5)实施单位清查(20238-12月)

6)登记准备(202311-12月)

7)普查登记(20241-4月)

8)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1-8月)

9)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246-7月)

10)普查数据汇总(20248-11月)

11)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248-12月)

12)普查资料开发(20246-202412月)

13)普查总结(20248-202412月)

7.项目成果:(1)《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服务方案》电子版一份;(2)《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两员”资料汇总信息》电子版一份;(3)《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数据质量控制方案》电子版一份;(4)《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5)《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分析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日,如遇国家、省、市、区时间调整,项目工作进度在采购方许可情况下可作相应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621日至20236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2单元6

方式: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2单元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7月5日09:00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2单元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5日09:30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2单元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

联系方式:13951611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2单元6

联系方式:18795904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话:18795904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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