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音体美设备教学乐器实验室建设体育教学设备立式钢琴体育设备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镇流器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供应商信用融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开发接口开发手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音体美教学仪器设备打气筒布卷尺接力棒跳高架跳高垫跳高横杆起跑器实心球钻圈架标志杆起跳板划线器助跳板山羊跳箱体操棒体操凳彩带艺术体操带小学生用篮球架中学生用篮球架初中生用篮球篮球网儿童足球少年足球足球门足球网乒乓球拍乒乓球网架乒乓球台羽毛球拍羽毛球网柱木制品长跳绳软式飞盘拔河绳木哑铃气排球排球网柱肺活量测试仪仰卧起坐测试立定跳远测试仪引体向上测试仪米跑测试仪跑步测试仪美术设备音乐设备音乐节拍器音叉音筒沙筒摇铃串铃钟琴沙锤卡巴撒双响筒响板响棒蛙鸣筒南梆子木鱼铃鼓小铃三角铁棒钟碰铃大军鼓小军鼓多音鼓竖笛堂鼓音锣小锣风琴静物台写生灯磁性白黑板展示画框写生画板人体结构活动模型泥工工具装配工具箱拍板泥塑刀环型刀头刮刀三角刀头型板切割线小转台喷壶海绵刮板中空吹塑定位包装民间美术欣赏及写生样本中国结纸质京剧脸谱扎染作品蜡染作品皮影木板年画剪纸面具社火马勺泥塑凤翔挂饰虎尼龙布彩印风筝唐三彩马彩陶器瓷器美术学具水彩细毛笔小剪刀调色盘水彩笔美工刀刀片水彩画笔调色盒直尺写生画箱写生教具石膏像石膏模型圆球六棱柱画架版画工具胶辊木磨托笔刀刀头木刻刀石刻刀油石马莲底纹笔电烙铁素描铅笔油画刀绘画工具由笔洗笔架砚台印盒画毡笔帘镇尺墨汁排刷排笔制作工具尖钻篆刻刀改锥多用锯线锯条推刨木锉尖嘴钳铁锤凿子什锦锉切割垫板三用圆规订书器壁纸刀U型锯手摇钻刨子盒尺角尺砂纸小台钳钢丝钳钢锉钢板尺金属剪铁砧子国画书法工具勾线笔毛毡名家字贴篆刻工具硬木印床章料印泥小刷子棕板刷安装调试维保服务零部件随机配件塑料木质包装材料封装材料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储存包装箱集装箱知识产权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发展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人工随机工具原厂保修卡越盛设杆起他器时园地标表杆功板术体带岳兵球小学生用排球初中生用排球
金额
227.9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6032022000139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女士18981041187
中标公司华洲实业(河南)有限公司22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6032022000139
二、项目名称: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华洲实业(河南)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A座1704-A008号 | 2,279,8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华洲实业(河南)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乐器 | 各种教学乐器 | 芒果等 | MG-7398;MG-1076;MG-8007;MG-7019等 | 1(件) | 659,087.00 | 659,087.00 |
1 | 实验室建设 | 各种美术等教学设备 | 宏飞等 | H-6363;H-6966;H-2534等 | 1(件) | 662,149.00 | 662,149.00 |
1 | 乐器 | 钢琴 | 希雅德 | UP-123 | 4(台) | 9,500.00 | 38,000.00 |
1 | 体育设备 | 各种体育教学设备 | 元齐;启智健;捷威等 | L8;y10;Q-1730;Q-2876;等 | 1(件) | 920,644.00 | 920,644.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隽(采购人代表)、郑门喜;王家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要求及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
地址:德阳市屏山街351号
联系方式:1588380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四川省德阳市区华山北路17号华山大厦15层8-2号;项目咨询地址: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
联系方式:18981041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8981041187
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2022110301).rar
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2022110301).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rar
评审报告.rar
通价询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项目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项目编号:N5106032022000139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采购人)共同编制共同编制中国·四川(德阳)书知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第二章询价须知-7-第一章询价邀请-3-目录2022年11月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第一章询价邀请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84-第七章评审方法-7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30-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8-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2.采购项目名称: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1.项目编号:N5106032022000139。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拟采购旌阳区国信区建设区域优质均衡学校音体美设备一批,本项目分为1个包。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35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元)。二、资金情况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获取方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询价通知书自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远程获取。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4号。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00(北京时间)。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15883800566联系人:陈老师通讯地址:德阳市屏山街351号采购人: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十一、联系方式十、询价地点: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4号。
联系人:钟女士邮编:618000通讯地址: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账号:15320126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总则特别说明:如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询价通知书其他部分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询价须知联系电话:18981041187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德阳市旌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装备中心。2.采购主体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适用范围
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要求及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54000元。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五章。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询价保证金。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询价(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报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询价通知书
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3.1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如需考察请自行前往。
(2)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1)报价函;13.2其他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3)承诺函(格式见询价通知书文件第六章);(2)参与询价声明(格式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供应商对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4)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3)商务应答表;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材料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18.3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单位公章)。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4供应商不足3家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档。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1.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2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5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2.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1.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4.资金支付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验收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询价纪律要求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报价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41.本询价通知书中加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若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视为仅约束成交人,由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进行核实。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通知书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1、本章资格要求第(5款)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要求获取了询价通知书;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3、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②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4、①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A、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0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询价通知书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与询价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及要求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2、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原件,格式见附件4)1、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不提供证明材料)(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注意:6、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要求获取了询价通知书(供应商不需要对本条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情况的材料)。5、投标人(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
(1)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设备采购清单1、采购清单(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学校优质均衡建设相关文件,以及最新学校教育装备标准,结合全区学校开展“国信区建设”和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现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教学仪器设备进行补充更新。本项目分为1个包。(一)项目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