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盐县气象局气象监测预警综合业务平面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盐政采(2023)A003号
项目名称:海盐县气象局气象监测预警综合业务平面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378400
最高限价(元):3378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盐县气象局气象监测预警综合业务平面建设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78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区322室)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oan?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11eb926cf1464ce95a5d。
(2)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供应商注册
A.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B.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3)获取采购文件
A.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采购文件获取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B.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C.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A.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B.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登录查看电子招投标相关文档。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审”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5)投标保证金:免。
6)投标注意事项
A.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a.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收。
b.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B.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a.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b.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c.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投标说明:
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气象局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大道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佳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038271
质疑联系人:曾令建
质疑联系方式:15024301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梁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6117857
质疑联系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3-861131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郭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附件信息:
(定稿)盐政采(2023)A003号海盐县气象局气象监测预警综合业务平面建设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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