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股改评估服务项目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虞洁1981787282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8
公告正文
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股改评估服务项目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股改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1本项目选聘资产评估机构为宁波水务集团(含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资产、债转股进行评估,以及宁波市奉化区水务有限公司及其管理或控制的水务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本项目招标人的上市计划,完成在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及负债(整体资产)等与之相关的全部评估工作内容,以满足上市审核要求;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元。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能在国内从事IPO资产评估业务并在中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备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投标人至今有不少于1个在A股主板IPO成功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1IPO成功实施以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告结果和招股说明书为准,下同。

2)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委托合同复印件、IPO成功实施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告结果和招股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3009:0020221013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3.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人民币14000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4.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10141500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101809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202210171700分前,把投标文件邮寄至: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收件人:虞洁,联系方式:19817872822
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快递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的,快递将拒签并退回;2)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www.nbszzx.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574-27882631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

联 系 人:金楚楚、邢翰莉、赵梦洁、史维祺、卢忱忱、王银、赵娜

电 话:0574-889508370574-871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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