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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变更公告
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
答疑纪要 一、招标人自行提出
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2月04日09:30:00。
2、发布本次招标的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亿零叁佰零捌万元整 (¥503080000.00 元)。(其中暂列金额1702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费0元)
3、修改本次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为703日历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工期需满足此要求,合同范本及附件相应修改,具体详见答疑附件《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合同》答疑稿;
4、发布本次招标文件附件16:《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及选用表》。
5、修改本次机械配置要求为“工程现场布置施工塔吊不少于8台(数量及功能系数需满足现场要求,出厂日期2年内(塔吊安装当日起倒推2年内)且塔吊基础(除桩基外)费用按项已计入措施费用清单内,包干费用不再调整。施工电梯不少于12台(变频高速梯、双笼且出厂日期2年内(电梯安装当日起倒推2年内))并满足各工期节点的运输能力;静力压桩机(液压)不少于3台、旋挖桩机不少于10台;发电机(功率不低于500KVA)不少于1台。”,详见答疑附件《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总包工程合同》答疑稿;
6、修改招标文件附件14:关键节点工期奖罚比例明细(合同附件5.6:关键节点工期及奖罚比例明细表同步修改),详见答疑附件《招标文件附件14:关键节点工期奖罚比例明细(答疑版)》
7、修改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合同附件12:承包人报价承诺函及报价清单同步修改),详见答疑附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答疑版)》 二、投标人提出
1、P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两个疑问?
(1)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1218m²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请问31218m²这个要求是否为全部均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2)假设上部为15000m²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地下室24000m²为非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疑问(2)烦请回答是或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1)是;(2)若该地下室满足以下要求则满足招标要求:“业绩工程存在地下室与多个单体结构相连情形时,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是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计算”
2、请问是否会提供已标价工程量的控制价?
回复:否。
3、附表1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可以采用外聘?相关文件试验员和测量放线人员已经取消,是否可以不提供?请明确回答,谢谢。
回复:附表1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允许外聘,不再要求提供相关社保证明;人员表中的试验员和测量放线人员不要求提供提供岗位证书。
4、招标文件P56页,附表1中的20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网址:zjt.fujian.gov.cn)”吗?其中试验员、测量员、造价员均无法在该系统内选取。
回复:招标文件P56页,附表1中的20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需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网址:zjt.fujian.gov.cn)”中选取,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5、招标文件P58页,“所有岗位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证书为无效证书”我省颁发的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证书已经无证书有效期,请招标人对此进行修正。
回复:招标文件P58页,“所有岗位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证书为无效证书,其中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证书除外。”
6、招标文件P128页“附件 3 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名称错误,应为“附件 3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请招标人对此进行修正。
回复:招标文件的“附件 3 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名称错误,修改为“附件 3 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制作投标文件。
7、测量放线人员 2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岗位证书。因测量员不在建筑八大员序列,故测量员只有技工证。请问投标阶段提供测量员技工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招标阶段不要求提供测量放线人员的岗位证书。
8.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1218 ㎡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根据(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第五点(四)“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建议修改为“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 ㎡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投标时是否仅需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即生产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员、造价员)相关证明资料仅需标后提供,请招标代理修正并明确。
回复:所有管理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均需招标时提供,部分人员可不提供的资料详见答疑回复。
10.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Q值设置过大,不符合(闽建[2017]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的规定,违背省文件的要求,请招标代理修正。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1.根据闽根据(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除门槛业绩以外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本项目未设置门槛类似工程业绩,建议加分项更改为“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 7 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请招标代理修正并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设置装配式业绩,为防止业绩造假,筛选实力强、信誉优的施工单位,建议投标文件中除提交要求的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作为业绩认定的证明材料,请招标代理修正并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本项目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附表1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招标阶段)”其他要求中提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在建,是否只需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附件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函》”即可,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无在建证明仅需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函》,其他社保、资质证书等要求按招标文件及答疑回复执行。
14.本项目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第2点“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项目名称与平台查询到的项目名称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投标人不得有异议”是指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项目名称均需一致么?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中项目名称必须与平台查询的名字完全一致。
15.招标阶段没有品牌表,请招标代理提供。
回复:详见答疑附件。
16.清单 回复:详见答疑附件。
17.清单 回复:详见答疑附件。
18.本项目招标资料后缀“BCZF”文件导出的招标清单与招标资料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中的“石狮市2023S-33号地块项目主体总包工程(招标清单)2023.12.29”招标清单,以哪个为主,请招标代理明确。
回复:以答疑附件为准。
19.关于工程款付款方式的承诺函,要求购买贵司(或指定关联方) 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总货值不低于1800万元,请招标代理明确额度。
回复:按承诺函约定额度(总货值不低于1800万元)。
20.根据招标文件第9章 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说明中关于税金的费用说明“中标人应该开具工程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与中标人原开票地点不一致的,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关于此项要求是否是要求投标人需考虑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来开票报税?是否可以按在项目所在地办理异地预缴税款即可?
回复:需要在当地设立分公司,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采用信息价是采用《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2023年11月份泉州石狮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是否有误?《泉州工程造价管理》中发布的主材市场综合价只有泉州市区、惠安县、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港区,没有石狮市的价格?
回复:修改招标文件为“信息价按照《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发布的2023年12月份泉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及2021年定额基期价格”。
2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各业态的建造体系如何考虑,如高层PC楼栋与非PC楼栋是否均采用全砼外墙铝模+爬架建造体系?小高层(17层)PC楼栋与非PC楼栋是否采用全砼外墙铝模+爬架建造体系还是按木模+悬挑钢管脚手架的建造体系?如小高层采用全砼外墙铝模+爬架建造体系是从几层开始采用?
回复:本项目高层、小高层均按全砼外墙铝模+爬架建造体系,从地上二层开始使用。
23.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中标准图参考图中有设计“114+132改造前后”图纸,那本项目招标范围中是否包含改造工程?如有,其改造的内容、进度及范围请明确。
回复:图纸中的改造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但是首次及地下室含部分砌体墙改造,具体以项目深化的施工图为准,改造工程量按深化后的施工图按实计算。
24.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中有附展示区范围示意图,本项目展示区是否单独招标还是包含在本项目招标中?如展示区单独招标,那展示区有单独备案还是需并入大区总包统一报规备案?如展示区需并入大区总包统一备案,那关于展示区与大区总包的移交界面及资料、检测等相关费用应如何考虑?
回复:详见合同范本正文,均已说明。
25.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中已提供塔吊及施工电梯平面布置图,关于本项目存装配式楼栋,关于塔吊选型需提供装配式构件图纸进行验算,是否可提供装配式构件结构图纸?
回复:暂未深化,无法提供。
26.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关于“出屋面造型内侧采用装修满堂脚手架,清单按此标准编制(清标时计算标准不作调整)”是否仅指屋面造型构架的脚手架按此规定计算,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及其附属建筑物仍按外墙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算。回复: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及其附属建筑物墙面仍按外墙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计算。
27.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关于钢筋工程的计算规则未明确的参考《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相关计算规则及钢筋相应施工图集规范考虑?如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搭接数量等计算规则。
回复:编制说明的“编制依据”已明确所用定额,编制说明、合同中有单独说明的计算规则以编制说明、合同为准,未说明按照定额计算规则。
28.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关于土石方工程中基础土方未明确的计算规则是否参考参考《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相关计算规则考虑?如工作面及放坡系数。
回复:编制说明的“编制依据”已明确所用定额,编制说明、合同中有单独说明的计算规则以编制说明、合同为准,未说明按照定额计算规则。
29.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关于铝模深化算量说明第(2)条:“a、按建筑图纸外墙砌体全部为构造墙体按铝模砼墙计算,阳台处砌体隔墙还是按砌体墙体计算;g、楼梯间墙体若建筑图为砌体墙,按砌体墙计算。”阳台处砌体隔墙、楼梯间墙体按砌体墙计算的同时其墙面的装饰做法是否也同样按砌体墙面的装饰做法计算,无论现场施工时是否按铝模砼墙做法施工?
回复:是。
31、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关于装配式工程的装配式构件中的钢筋工程量是否按并入钢筋工程量单独计量计价考虑,关于清单中的叠合板、阳台板、预制楼梯等构件的综合单价报价中均不考虑预制构件中的钢筋部分造价?同样装配式构件中的钢筋是否也参与主材调差?
回复:装配式构件的钢筋不单独列项与现浇钢筋合并考虑,参与主材调差。
32、招标文件54页,10.“投标报价的各定额子目报价与招标人控制价对应定额子目的偏差率”和“投标报价的人工费总额与招标人控制价对应的人工费总额的偏差率”减去“分别扣除分包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暂列金额后的投标总价与同口径招标人控制价的偏差率”在±5%以外的,属于不平衡报价。】,为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建议招标人提供控制价海迈文件mqd格式。
回复:无法提供。
33、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中未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请明确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是否为合同价款的10%?
回复:不设上限。
34、本项目要求提供20名现场管理人员,请问这些是否也是需要从省政务服务系统中导出?若需要的话,如果系统中没有对应的岗位人员(生产经理、安全总监、试验员等)要如何处理?
回复:不要求导出。
35、投标阶段是否需要附上建机一体化的承诺函?
回复:不要求。
36、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投标保证金形式中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种形式提交,其中②银行保函形式,找遍了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有没找到开银行电子保函的入口,请代理明确下。
回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平台不支持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
37、招标文件P56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的要求的承诺是否是中标后提供?如需投标时提供,请代理明确下哪些承诺需投标时提供,格式是否自拟。
回复:中标后提供。
38、招标文件P3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加分资料是放在资格其他资料还是商务其他资料中?
回复:资格文件。
39、该项目是否可以使用泉州年度保证金?
回复:该项目不可以使用泉州年度保证金。
40、招标文件要求发包人贷款,中标单位需要配合担保,但并没有明确如何配合,请代理明确下中标单位须配合哪些事宜?
回复:具体合同签约后由双方协商。
41、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方参与投标,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构件厂商。若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则投标人在构件厂商的注册资金比例中需控股或占主导地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扫描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述证明资料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需要?
回复: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6条改为“6.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方参与投标”,第7条删除。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按答疑纪要执行。
招标人:泉州兆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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