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bgsyggxhd2408151504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明丽13941495542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明孝024-478279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BGBGSYGGXHD240815150420)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连铸区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管道部分施工,包含管道除锈,刷油,预制,安装,打压试漏,管道阀门安装,压力、温度、三级计量等管道装置安装,焊接检测等全部管道专业相关施工内容。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6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三个(含)以上除尘系统环保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业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08时15分至2024年08月19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8月15日
公章Epoint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BGBGSYGGXHD240815150420)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本钢设备公司-板材炼钢厂连铸区域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管道专业分包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连铸区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管道部分施工,包含管道除锈,刷油,预制,安装,打压试漏,管道阀门安装,压力、温度、三级计量等管道装置安装,焊接检测等全部管道专业相关施工内容。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6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2年至今至少具有三个(含)以上除尘系统环保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业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及对应部分发票)(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08时15分至2024年08月19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9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8-2栋 | 地址: |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
联系人: | 李明丽 | 联系人: | 范明孝 |
电话: | 13941495542 | 电话: | 024-47827903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8月15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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