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521027
预算金额8875.00元
招标公司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18547070989
中标公司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宝胜汽车配件商店6.2万元
中标联系人-18947049959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811085
二、合同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521027
四、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547070989
供应商(乙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宝胜汽车配件商店
地址:阿里河镇向阳街106号
联系方式:189470499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62,02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零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5日
二、合同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521027
四、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8547070989
供应商(乙方):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宝胜汽车配件商店
地址:阿里河镇向阳街106号
联系方式:189470499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601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3,920.00 | ¥3,92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2 | 811号别克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4,940.00 | ¥4,94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3 | 129号别克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4,920.00 | ¥4,92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4 | 165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11,630.00 | ¥11,63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5 | 152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10,665.00 | ¥10,665.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6 | 444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7,050.00 | ¥7,05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7 | 195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8,875.00 | ¥8,875.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8 | 191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4,915.00 | ¥4,915.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9 | 156号大众车维修保养,采购数量:1.0000; | 1(辆) | ¥5,110.00 | ¥5,110.00 | 维修人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维修后,须确保完成所有维修工作,并符合出厂技术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下一工序的维修人员或检验员有权拒绝接收或责令返修。 |
合同金额: 62,02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零贰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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