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招标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E1标、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E2标、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E3标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js2023gd000195
预算金额814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招标
项目编号
GCJS2023GD000195
标段/包名称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E2标
标段/包编号
GCJS2023GD000195
公告附件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招标补遗书(第2号)(含附件1盖章)-发.pdf
第1次变更内容
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
总承包招标补遗书(第2号)
致投标人:
根据《广东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第五批)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规定,现发布第2号补遗书。
一、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范围
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元)
下浮率范围(%)
E1
81488128
6-9
E2
59153762
6-9
E3
103742557
6-9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一)招标文件P4页,5.2款“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中心公告栏为准)”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中心公告栏为准)”
(二)招标文件P9页,3.4.1款“……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2023年 8 月 29 日17时00分00秒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17时00分00秒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招标文件P47页,4.1.10“其他义务”增加“(6)承包人驻地建设”条款,具体如下:
1、一般要求
(1)驻地一般应租用沿线合适的写字楼、厂房或民房,房屋结构应坚固、安全、实用、美观,并满足工作、生活需求。自建房屋应安装、拆卸方便,且满足环保要求。驻地可使用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
(2)自建房屋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应采用阻燃材料,不宜超过两层,每组最多不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8m,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
(3)自建房屋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应集中收集处理,设有垃圾堆积池。场区配备车辆、机具停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应分区管理,布局应科学合理。
(4)驻地建设应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台风影响区域应采取防台风的相关措施。
(5)驻地所有功能区及仓库都应按有关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2、驻地选址
(1)驻地选址应远离地质自然灾害区域,周围无塌方、滑坡、落石、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隐患,远离高频、高压电源及油、气、化工等其他污染源,满足安全、环保、水保的要求。
(2)驻地选址应兼顾项目所辖范围,优先设置在工程量集中、控制性工程多的工点附近。
(3)驻地选址应避开高压线(与高压线水平距离应不小于8m)、集中爆破区(应距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且不得占用桥梁下部空间、河道、互通匝道区及规划的取(弃)土场。
(4)选址位置应交通、通信便利,水、电、网络设施齐全。
3、办公区
(1)驻地办公用房应实用、美观,通风、照明良好,并设有消防、防暑、降温、取暖设备,房间应做好防潮、防有害生物(虫、霉、鼠等)措施。
(2)办公区各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办公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安全职责悬挂上墙。
B.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满足施工信息收集、整理、传送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变更等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
C.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设置独立办公室,其他人员可采用集中办公方式。
②会议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会议室悬挂项目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B.会议室配备必要的信息会议设施,至少应配备1套投影设施。
③档案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有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借阅登记制度。
B.档案宜保存在专用档案柜里或档案架上,应分门别类,做好标识,归档的档案盒样式应统一。
C.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施,满足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
(3)施工单位驻地办公房面积应满足需要,宜不低于下表的规定。条件受限的项目,驻地办公面积可结合选址实际情况,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适当调整。
配备标准(㎡)
办公室(人均面积)
会议室
档案室
6
30
15

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一)招标文件P196页,“第二部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细则”,修改部分计量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P198页,“11、破除混凝土结构:破除原有路面等结构物按结构物类型,依据监理人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修改如下:
“11、破除混凝土结构:破除原有路面等结构物按结构物类型,依据监理人现场指示的范围和量测方法,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破除原有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路面、切缝、弃置等不另行计算。凡列入计量子目的零星工程,均含在相关工程子目内。”
2、招标文件P199页,“15、电缆:(1)电缆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非顶管方式敷设的电缆以结构物(如杆、塔、井、箱变、充电机等)中心点间的测量长度(单位:米)计量;顶管方式敷设的电缆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2016版)》规定,按设计弧度计量。电缆井内盘留、电缆头(含制作安装)、电缆蛇形敷设长度及附属材料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2)电缆敷设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排管敷设、桥架等不同施工方式均以结构物边缘间长度米为单位计量,顶管施工方式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使用指南2016版)》规定,按设计弧度计量。混凝土、有机堵料、穿刺线夹、管枕、包封、焊接、支架、安健环标识、电缆标桩(牌)、绿化带恢复、施工及附属材料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3)混凝土结构物恢复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修改如下:
“15、电缆:(1)电缆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敷设的电缆以结构物(如杆、塔、井、箱变、充电机等)中心点间的直线长度(单位:米)计量。电缆井内盘留、电缆头(含制作安装)、电缆蛇形敷设长度及附属材料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2)电缆敷设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不同施工方式均以结构物边缘间直线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混凝土、有机堵料、穿刺线夹、管枕、包封、焊接、支架、安健环标识、电缆标桩(牌)、绿化带恢复、施工及附属材料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3)混凝土结构物恢复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二)招标文件P196页,“第二部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细则”,增加部分计量相关内容,具体如下(其中序号1至11适用于E1、E2和E3标,序号12仅适用于E3标):
1、承包人驻地建设
承包人驻地建设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以总额计量。承包人驻地建设计价中包含承包人驻地相关的建设、维修、维护、拆除、复垦等费用。
2、混凝土路面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拉筋、分缝、养护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3、场地硬化(含基层、底基层)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开挖、回填、余方弃置、基层(或底基层)、拉筋、分缝、养护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4、迁移恢复原有绿植
按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项为单位计量、单侧服务区数量计算。原有绿化挖除迁移至指定位置种植,相关零星工程,不另行计量。
5、电缆沟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米为单位计量。开挖、回填、余方弃置、垫层、基础、钢筋、沟壁、盖板、预埋铁件、电缆支架、抹灰、分缝、标志牌(标志桩)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6、车位涂装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基面清扫、涂装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7、排管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米为单位计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不扣除附属构筑物、管件、阀门等所占长度。开挖、回填、余方弃置、垫层、接头包封基础、钢筋、管道敷设、管枕、接地、防火堵洞、标志牌(标志桩)、绿化带恢复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8、水平定向牵引管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米为单位计量。按设计图示中心线直线长度以米计算。不扣除附属构筑物、管件等所占长度。开挖、回填、余方弃置、垫层、接头包封基础、钢筋、管枕、接地、防火堵洞、标志牌(标志桩)、绿化带恢复、管道设计施工的弯曲弧度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9、10KV双杆及户外柱上自动化装置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基为单位计量。水泥电杆、高压计量箱、自动化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金具、电缆上杆装置、GPRS通讯终端、设备接地装置、预埋件、安健环(含标志牌)、接火、带电作业、调试、操作平台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10、塔上自动化装置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基为单位计量。自动化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金具、铁塔PT自动化开关、设备接地装置、安健环(含标志牌)、接火、带电作业、调试、操作平台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11、母线槽
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经监理人验收,以米为单位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支架、调试等均为本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12、E3标增加“液冷整流柜设备功能升级费”
按E3标充电机整流柜直流母线架构示意图的要求供应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液冷整流柜480KW(直流叠光叠储、功率后级超配功能)及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液冷整流柜600KW(直流叠光叠储、功率后级超配功能)且不进行更换,经监理人验收,以台为单位计量。
(三)招标文件P200页,增加部分支付相关内容,具体如下(其中序号1至2适用于E1、E2和E3标,序号3仅适用于E3标):
1、承包人驻地建设
承包人驻地建设完成后,经发包人与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报总额的80%;剩余的2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清除并完成复垦工作后,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承包人驻地建设按上述规定计量。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施工图设计费
施工图勘察设计费按实际完成设计的充电站数量结算及计量支付。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设计评审后,支付至该项费用的70%;待承包人提供合格的竣工图纸并经监理人审查后支付剩余施工图勘察设计费。
3、E3标“液冷整流柜设备功能升级费”
E3标承包人完成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液冷整流柜(直流叠光叠储、功率后级超配功能)采购合同的签订后,支付30%的价款;整流柜运输至现场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即进场报验手续完成后)支付至80%的价款;施工安装完毕,支付至88%的价款;承包人成员方(充电桩生产企业或其唯一授权代理人)与发包人签订质保合同并于缺陷责任期满后开具银行保函(结算总价的12%,有效期3年),发包人与承包人完成结算手续后支付余款。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
招标文件P231页,投标报价说明增加下列相关内容(其中序号一至五适用于E1、E2和E3标,序号六仅适用于E3标):
(一)综合能源管理平台费:按不低于每套50000元报价。
(二)电力施工组织协调费:按不低于每座50000元报价。
(三)交通维护费:按不低于每座6000元报价。
(四)施工图设计费:
E1标按不低于每座7800元报价;E2标按不低于每座5800元报价;E3标按不低于每座13600元报价。
(五)承包人驻地建设:
E1标按不低于140万元报价;E2标按不低于115万元报价;E3标按不低于180万元报价。
(六)E3标“液冷整流柜设备功能升级费”: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液冷整流柜480KW按不低于每台55000元报价;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液冷整流柜600KW按不低于每台70000元报价。
五、图纸勘误或补充
本项目图纸勘误或补充详见附件1。
六、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投标报价固化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
七、答复投标人疑问
1、 问:针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5.1中针对充电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要求内,容"(b)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注明充电主机带液体冷却装置的分体式非车载充电机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标注),或同时具有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分体式非车载充电机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须在复印件上标注)及充电主机带液体冷却装置的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商用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用户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充电主机带液冷装置/液冷充电模块”的所有内容。
目前充电行业中,充电整流主机柜的规格主要以风冷为主,液冷模块属于极少数,成本高,使用率低;且指向性明显;且新型液冷模块型式试验报告,暂且没有相应标准,无法按照国家标准去做检测报告。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管理要点第4项主要设备选型(8分)中(1)设备选型技术指标性能优良,品牌或厂商知名度高,充电机整流柜具备直流叠光、叠储功能,得6. 4-8. 0分及第6项充电桩企业技术创新(10分)中(1)充电桩生产企业高新技术创新能力强、充电机整流柜分设前端 AC/DC及后端DC/DC两类模块,具后端功率大于前端功率,得8-10分;
“叠光,叠储”和“前端AC/DC及后端DC/DC "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具备此类技术的据市场调研仅有“华为”满足;是否可修改拉小第一,第二条的差距或并行。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问:本次项目招标设备范围包括“160kW、480kW和600kW”。针对第三方检测报告的要求,600kW设备的检测报告,是否可以提供600kW以上规格产品(如720kW充电堆)的报告(与600kW设备为同一结构的同系列产品)。
答:可以。
八、回函确认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2条回复予以确认。
九、其他
1、招标人联系电话:020-39035713
2、招标人邮箱:gdtlxny@163.com
 
附件:1、本项目图纸勘误或补充
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广东省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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