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 ||
采购人名称: |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项目地址: | 亳州市蒙城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17-07-25 15:06:00 |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蒙城县垃圾处理的运维绩效水平,蒙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进行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编号:2017FWJN3434
2、项目名称: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3、项目地点:蒙城县九里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西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项目概况:
5.1、增量部分:拟建设一座日处理10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共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仅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内容,一期规模为700吨/日,采用2×350吨/日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5.2、委托运营部分:将原垃圾填埋场的委托运营纳入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前垃圾填埋场及46万m3垃圾填埋池的垃圾填埋处理服务、垃圾填埋场及46万m3垃圾填埋池的环保改造、导气、渗滤液处理、绿化养护、环保迎检等日常维护工作(不包含垃圾填埋场的封场工作)以及将46万m3垃圾填埋池中存量垃圾(可掺烧部分)开挖焚烧服务。
5.3、存量部分:
5.3.1实施机构已为本项目在原日处理100t渗滤液DTRO设备基础上优化工艺并扩建规模至日处理300t渗滤液,该部分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暂定2500万元。实际金额以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原100t)和工程审计报告(200t改扩建工程)为准。
5.3.2实施机构已为本项目开工新建46万m3垃圾填埋池,该部分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费用暂定2800万,实际金额以工程审计报告为准。
5.4采购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运营以及垃圾填埋场的委托运营。
5.5基本技术路线:炉排炉。
5.6合作年限:垃圾填埋场委托运营期5年。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30年(包含建设期2年)。
5.7合作范围:社会资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项目所在地注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项目前期手续,并负责全部项目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移交,以及配合政府争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争取到位后归政府所有,由政府统一使用)。
5.8项目产出说明: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维护、新建垃圾焚烧电厂的建设、运营、管理等。运营产生的烟气排放、渗滤液排放、灰渣、噪声、恶臭等均须符合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最新国家标准,若本项目实施方案与最新国家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严格的为准。
5.9核心边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1亿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项目类别: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1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出具符合该项规定的声明函;
(2)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磋商当日中国银行总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4)供应商至少具有1座以BOT模式或者特许经营模式或者PPP模式实施的单厂日处理能力不小于7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5)项目主要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建设或运营至少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无效:
1)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以记录发布时间为准;
2)截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以处罚(记录)时间为准,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以处罚(记录)时间为准。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磋商。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允许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09:00至2017年7月31日下午17:00
2、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网上报名时无需缴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现场补齐,否则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程序请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fggzy.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栏目--“非企业库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10:00
2、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的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五、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蒙城县刘海路
联系人:刘武魁(18133315602)
电 话:0558-7629922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秦工、袁工(13965012789)
电话:0551-62220298/0551-62220294
传真:0551-62220295
(三)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蒙城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局长
电话:0558-7661880
六、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11117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附件: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FWJN34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答疑公告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2017FWJN3434)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8月1日17:00。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秦工、袁工(13965012789)
电话:0551-62220298/0551-62220294
传真:0551-62220295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原项目编号:2017FWJN3434
原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答疑公告
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2017FWJN3434)答疑公告如下:
1、评审中关于自有资金证明,要求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之日期间某一日在存款账户银行开具的当日的资金证明,时间较为紧张,时限能否予以适当延长。
答:供应商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均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资格预审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秦工、袁工(13965012789)
电话:0551-62220294/0551-62220298
传真:0551-62220295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附件: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预中标(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蒙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2017FWJN3434/SP2017-09-0030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7月25日
磋商日期:2017年8月4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维护、新建垃圾焚烧电厂的建设、运营、管理等。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成交候选人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4楼422室
第一成交候选人预中标(成交)金额:
垃圾处理费单价:40元/吨
委托运营费用:20000000元
企业业绩: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 |
洛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项目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
威海市文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四川成都洛带垃圾焚烧发电厂 |
青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威海市垃圾处理厂(二期) |
漳州市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上海金山永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一期工程 |
南京江北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上海奉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上海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27楼2703室
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
垃圾处理费单价:50元/吨
委托运营费用:20870000元
企业业绩:
浙江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
河南新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湖南永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山东莒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山东临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河南兰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O) |
山东济南第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发电厂)(BOT) |
江苏南京江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江苏南京江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Ⅱ期(BOT) |
江苏苏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江苏苏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Ⅱ期(BOO) |
江苏苏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Ⅲ期(BOT) |
江苏宿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江苏常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
山东潍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浙江宁波北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浙江宁波北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Ⅱ期(BOT) |
海南三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Ⅰ期(BOT) |
海南三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Ⅱ期(BOT) |
湖南益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BOT) |
评审委员会名单:
贾成俊、金亮、孟凡萍、喻钧禾、喻神军
采购人: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蒙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蒙城县刘海路
联系人:刘武魁
电 话:0558-762992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秦工、袁工(13965012789)
电话:0551-62220298/0551-62220294
传真:0551-62220295
公示期: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预中标(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局长,联系电话: 0558-766188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附件:
蒙城县垃圾焚烧项目委托运营合同发布稿7-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