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污水厂一般固废(污泥)合法化处置邀标书
招标单位: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污水厂一般固废(污泥)合法化转运处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厂区内。
2、项目内容: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厂区内污水厂一般固废(污泥约800吨)进行合法化转运处置。
3、项目数量:以实际过磅转运重量为准。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中标者必须严格按招标方要求和规定执行。
3、所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环保方面的责任。
4、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的结算单价为中标单价,重量为双方认可的过磅重量。
(2)项目结束凭双方认可的磅单及对应的发票结算,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转运及处置费用(银行转账支付)。
5、此批污泥处置须在春节前完成。
三:评标方法
1、投标单位应承诺招标意向书中的各项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2、在企业营业执照、信誉、业绩等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报价低者中标。
3、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结合自身能力报价,报价为元/吨,报价含运输、处置等所有费用。
(2)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电子邮件方式等非密封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邮递封面及密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一般固废处置投标书”)。
(3)投标价格为单价投标(其中上力费由我公司负责),并注明是否是增值税专票,以及增值税税点;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 标书中须附书面承诺书,承诺:
(1)所报价格为有效价格。
(2)严格按标书中相关约定及招标方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3)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标的物进行运输、处置,如有违反,一切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概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在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月28日 上午10点
六:接收投标的部门: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七: 投标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 邮编:210019
岳平 025-57518871
拟邀标单位:
- 江苏银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夏经理 13851319156
- 兴化市钓鱼祥盛建材厂 张经理 13914056047
- 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李经理 152523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