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民航专业信息弱电系统项目(第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思源020-663572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深圳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民航专业信息弱电系统项目(第二次)已由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深宝安发改备案(2022)06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民航专业信息弱电系统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0724-2320S1282563
2.3建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297,017.94元,净下浮8%作为投标报价上限,即¥17,914,248.58元(其中暂列金额¥1,752,681.01元,不可竞争费¥2,012,401.00元)。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5招标范围
2.5.1工程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含在1号转运中心、2号航材库、3号道口、室外工程中建设以下民航专业信息弱电系统:
(1)空防围界报警系统;
(2)视频监控系统(含隐蔽报警系统);
(3)空防门禁控制系统;
(4)货物安检信息系统;
(5)有线通信系统;
(6)网络及网络安全系统;
(7)无线通信系统(1.8GHz系统);
(8)民航专用机房工程;
(9)UPS 及弱电配电系统;
(10)道口管理;
(11)场区光缆。
2.5.2工作内容:
深圳机场南区国内转运货运楼民航专业信息弱电系统项目的各系统应在深圳机场信息弱电系统的总体框架下开展工作,建成的系统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可全年全天高可靠、稳定运行。工作内容包括上述各系统的建设,以及完成以上系统的施工图深化设计、BIM模型图深化设计、设备及软件购置、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软件开发、应用部署、验证、测试、调试、联合调试、联合演练、预验收、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行业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如需接入到深圳机场现有系统中,应实现与现有系统的无缝对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格书。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57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开工报告或监理下达开工令通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格式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函》(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
3.5投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2023-10-17 09:30:00至2023-10-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liqiuming@ebidding.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提示:投标人在登记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登记,最终的登记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若因投标人没有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记,则视为无效登记。(注:节假日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正常登记。)
提示:投标人在报名阶段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23-10-17 09:30:00至2023-10-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2023-10-17 09:30:00至2023-10-23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10:30:0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2楼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机场集团南区转运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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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余工
联 系 人:欧思源、李清、李秋明
电 话:0755-23456187
电 话:020-66357238、62718393、6635831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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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qiuming@ebidding.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
帐 号:120905690610808
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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