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倪家溇工业园区块2标段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工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浩斌159675010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镇财政,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

2、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

房屋残值拟拆除房屋残余价值15/平方米。中标单位根据最终确定的面积×房屋残余价值单价*(1+浮动率)向招标单位支付房屋残值费用

3、招标范围:倪家溇工业园区块2标段房屋拆除项目拆除红线范围内,中标单位在施工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围护、覆盖喷淋等根据业主要求实施的施工费由中标方自理,拆除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如实际拆除面积有差异,最终结算按评估公司测绘面积(确权房屋建筑面积、未确权房屋建筑面积(含简易房屋建筑面积))为准。

4、计划工期: 60天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场地平整具体业主指令为准

5、质量要求: 合格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条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2、报名时间:自 2024  7 9 日上午8:30起至 2024 7 10 日下午16:00止。

3、报名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发至QQ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597630811@qq.com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及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五、其他有关内容

1、入围方式:全部入围。

2、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开标时间: 2024  7  18    9  30 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东附楼2楼开标室

8、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采用不见面投标的方式,若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中标后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请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东附楼2楼开标室,即交即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7  18    9  30

9、招标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575-88717897

10、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浩斌 ,联系电话:15967501080

六、中标公示

在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委托代理单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如无行贿犯罪记录,则对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网站予以公示。

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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