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zzhx-2024-nd005
预算金额
10万元
招标公司
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虞海波0512-58436270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谢子越0512-58918185
中标公司
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编号:SZZHX-2024-ND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1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所需的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到2024年08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申请采购的药房自动化设 备维保服务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HX-2024-ND005 2.项目名称:药房自动化设备维保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100000.00元 5.项目需求:详见“附件一:项目需求” 6.谈判开始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7.谈判地点: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会议室 二、贵单位在参加时,必须根据采购通知制作响应文件,并提供以下文件和相关资料,否则 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6.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谈判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见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电子登记 表格,并扫描下列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zhx@szzhxgp.cn):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得转让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响应文件制作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代理服务费的约定
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的1.5%为标准,不足3000元以3000元收取。该费用由成交供应 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1.本次采购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价的90%,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 余合同金额。 七、报价及成交标准 1.总价为综合报价,包括完成项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 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护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 配件费、差旅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对报价构成及相 关内容需作说明的可另附页。应采用人民币报价。 2.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 上进行采购。报价表要有法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无效。 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 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拟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供应商名称:苏州艾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A幢6 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中路59号
联系人:虞海波 电 话:0512-584362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港城大道326号三楼 联系人: 谢子越 电 话: 0512-5891818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皿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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