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202204111901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样品检测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国土资源部南京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4630000元整
项目完成时间:实验室自收到样品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矿物组成测定,2个月内完成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测定,其余指标30天内完成。
四、主要标的信息
开展江苏省土壤剖面样品检测工作,包括全省耕地与园地剖面样品测试数为1037个,其中211个需要测定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林地和草地剖面样品测试数为45个,其中8个需要测定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耕地和园地需要测试45个指标,林地和草地需要测试19个指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启英、严善辉、郁洁(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标准: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费率按成交金额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人民币6945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5382797
2.采购单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韦老师、郁老师 联系方式:025-86771955,8638129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号楼4楼
电子邮箱:jszc_zbdl@163.com
凡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附件:采购文件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样品检测采购采购文件.doc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样品检测采购采购文件.doc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土壤剖面样品检测采购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编号 | JSZC-202204111901 |
4 | 分包 | 无 |
5 | 代理机构 | 江苏臻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85382797转8001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柳树湾科技园15幢4楼 |
6 | 采购人 |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韦老师、郁老师 电话:025-86771955,86381296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 |
7 | 项目简介预算金额 | 项目简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拟采购江苏省土壤三普试点土壤剖面样品检测相关服务。(详见项目需求)项目预算:人民币496.46万元整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8 | 磋商保证金 | 无 |
9 | 答疑 | 本项目不进行答疑会 |
10 | 勘察 | 本项目不进行勘察 |
11 | 响应文件接收 | 时间:2022年9月8日下午13:30-14:00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3楼左边会室 |
12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 电子文档:1份(提供PDF版,封面及签章部分须盖章签字,文件不超过20M,U盘与正本封装) |
13 | 响应文件截止 | 时间:2022年9月8日下午14:00地点: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6号秦淮硅巷柳树湾科技园15幢4楼会议室 |
14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
序号 | 检测指标 | 备注 | 序号 | 检测指标 | 备注 |
1 | 土壤容重 | 24 | 全铝 | ||
2 | 机械组成 | 25 | 全硅 | ||
3 | 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 | 仅第一层样品测定 | 26 | 全钙 | |
4 | 土壤田间持水量、凋萎系数 | 27 | 全镁 | ||
5 | 矿物组成 | 28 | 有效磷 | ||
6 | pH值 | 29 | 速效钾 | ||
7 | 可交换酸度 | 酸性土壤区域(pH小于6.0)检测 | 30 | 缓效钾 | |
8 | 阳离子交换量 | 31 | 有效硫 | ||
9 | 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 | 32 | 有效硅 | 水田区域土壤 | |
10 | 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离子) | 水溶性盐含量小于0.1%时不测电导率和8大离子 | 33 | 有效铁 | |
11 | 有机质 | 34 | 有效锰 | ||
12 | 碳酸钙(无机碳) | 35 | 有效铜 | ||
13 | 全氮 | 36 | 有效锌 | ||
14 | 全磷 | 37 | 有效硼 | ||
15 | 全钾 | 38 | 有效钼 | ||
16 | 全硫 | 39 | 游离铁 | ||
17 | 全硼 | 40 | 总汞 | ||
18 | 全硒 | 41 | 总砷 | ||
19 | 全铁 | 42 | 总铅 | ||
20 | 全锰 | 43 | 总镉 | ||
21 | 全铜 | 44 | 总铬 | ||
22 | 全锌 | 45 | 总镍 | ||
23 | 全钼 |
序号 | 检测指标 | 备注 |
1 | 土壤容重 | |
2 | 机械组成 | |
3 | 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 | |
4 | 矿物组成 | |
5 | pH值 | |
6 | 可交换酸度 | 酸性土壤区域(pH小于6.0)检测 |
7 | 水解性酸度 | 酸性土壤区域(pH小于6.0)检测 |
8 | 阳离子交换量 | |
9 | 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钠、盐基总量) | |
10 | 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离子) | 水溶性盐含量小于0.1%时不测电导率和8大离子 |
11 | 有机质 | |
12 | 碳酸钙(无机碳) | |
13 | 全氮 | |
14 | 全磷 | |
15 | 全钾 | |
16 | 全铁 | |
17 | 全硫 | |
18 | 有效磷 | |
19 | 速效钾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价格分 | 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值为A值,A值为价格分的满分,即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供应商价格得分=(A/供应商最终报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分 |
工作方案 | 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检测方案进行评分。方案清晰合理、可行性高的得10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7分;方案较差、可行性较差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工作方案 | 质控方案: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监控方案和措施,保证工作中各技术环节和技术指标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确保每一个技术环节合理、规范;方案规范合理、措施得当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措施较为得当的得7分,方案一般、措施较合理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
响应程度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与需求部分服务、实施内容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响应内容完整的得6分,内容较为完整的得4分,内容不够完整、有少量缺失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项目组人员 | 供应商人员配备情况:1、人员配备合理、能力优秀、经验丰富,制备、检测和质控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得10分;人员配备较为合理、能力恰当、经验较丰富,制备、检测和质控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得7分;人员配备一般、有相关类似经验,制备、检测和质控人员总数小于30人,得4分。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50%,得10分;在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人员比例不少于30%,得7分,在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人员比例小于30%,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20分 |
项目组人员 |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土壤学相关专业、且从事检测工作10年及以上,以上条件均符合得10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3分,全部不满足得0分。提供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 10分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持有国家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得5分。持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供应商资质 | 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资质,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供应商资质 | 样品测定设备:能满足项目所有样品的测试分析,并达到相关精度要求;具备X射线衍射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关键分析测试设备,且设备数量能够满足项目需求。设备齐全、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缺一台扣3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 | 9分 |
能力验证 | 近三年(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土壤能力验证或考核,每通过一个检测项目得2.5分,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5分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来(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承担与本项目类似土壤样品检测业绩合同(需涉及本项目相关检测指标,且必需包括土壤有机质和速效养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任务书或合同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能反映时间) | 10分 |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磋商函、法人授权委托书; | ||
7 | 在磋商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
8 | 供应商应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
评分项目 | 在磋商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单项合计价(元) |
磋商报价总计(小写):(大写): |
序号 | 商务要求条目 | 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 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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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行) |
序号 | 技术需求条目 | 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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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行) |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拥有的证书 | 曾参与过的项目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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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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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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