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c20230106
预算金额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梦雪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次招标项目便携式空气六参数监测仪采购(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便携式空气六参数监测仪采购
2、项目编号:JCC20230106
3、采购需求:
(1)监测仪器包含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模块(检测 PM2.5 、PM10)、高精度 O3+NO2检测模块、高精度 NO2 检测模块、CO 检测模块、高精度 SO2 检测模块;
(2)车辆集成套件支架;
(3)内置 4G模块、SD备份模块;
(4)大气污染数据可视化与分析软件(PC版)。
4、最高限价:8.98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成果质量:服务商向委托方出具仪器核查报告及保证仪器到货3个月内不发生任何故障。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所售仪器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送达地点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北楼503)。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单位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询价申请人中,按照询价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第一次付款:收到仪器后,对仪器进行参数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80%;第二次付款:仪器到货3个月内,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故障问题,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
联 系 人:史梦雪,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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