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市直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311134915188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直2023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 
 项目编号:6202311134915188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18977003233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13 16:14  -  2023-11-20 16:14 
 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水稻重大病虫防控用药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化学农药; 参数要求:1、20%烯啶虫胺可溶液剂: 有效成份烯啶虫胺含量≥20%,上限单价32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2、30亿PIB/毫升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有效成份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含量≥30亿PIB/毫升,上限单价500元/公斤,采购数量≥300公斤。 3、15%茚虫威悬浮剂:有效成份茚虫威悬含量≥15%,上限单价350元/公斤,采购数量≥372公斤。 4、40%三环唑悬浮剂:有效成份三环唑含量≥40%,上限单价15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5、13%井冈霉素A水剂:有效成份井冈霉素A≥13%,上限单价10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6、所供农药产品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且20%烯啶虫胺可溶液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飞虱,30亿PIB/毫升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和15%茚虫威悬浮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纵卷叶螟,40%三环唑悬浮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瘟病,13%井冈霉素A水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纹枯病。(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所供农药产品须是2023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且全新的产品。 ;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
2.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表(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3.农药经营许可证,所提供的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三证”(扫描件上传);报价人非供应产品生产商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商的代理书或授权书(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扫描件上传、原件备查)。
5.其他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港口区 白沙万街道 北部湾大道98号市农业农村局大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采购农药要求 1、20%烯啶虫胺可溶液剂: 有效成份烯啶虫胺含量≥20%,上限单价32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2、30亿PIB/毫升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有效成份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含量≥30亿PIB/毫升,上限单价500元/公斤,采购数量≥300公斤。 3、15%茚虫威悬浮剂:有效成份茚虫威悬含量≥15%,上限单价350元/公斤,采购数量≥372公斤。 4、40%三环唑悬浮剂:有效成份三环唑含量≥40%,上限单价15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5、13%井冈霉素A水剂:有效成份井冈霉素A≥13%,上限单价100元/公斤,采购数量≥310公斤。 6、所供农药产品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且20%烯啶虫胺可溶液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飞虱,30亿PIB/毫升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悬浮剂和15%茚虫威悬浮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纵卷叶螟,40%三环唑悬浮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稻瘟病,13%井冈霉素A水剂登记防治对象为水稻纹枯病。(以上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所供农药产品须是2023年8月1日以后生产的且全新的产品。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其他说明及要求 1、农药产品具有正规合法经销渠道,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不低于一年[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有要求的按其规定。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竞标农药产品必须具有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标准证)。 3、合同签订、交货: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10个工作日签订合同,合同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所有全部物资必须交付完毕,如未能按时交付,则合同终止。 4、交货时间和地点: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免费送货上门(包括装卸费)。 5、竞标人须承诺在接采购人出现问题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电话服务应答,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6、产品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人必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7、为保证产品质量,如成交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在签订合同后供货前必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若不能提供的,终止合同执行且不收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并按为虚假应标处理。 8、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竞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 9、业主如需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送检,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送检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法律法规责任。 10、供应商所提货的产品须是2023年8月1日后生产的且全新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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